萧鎡(1393年-1464年),字孟勤,江西泰和县人。宣德二年(1427年),登进士。宣德八年(1433年),授庶吉士。英宗继位后,授翰林院编修,正统三年(1438年),进侍读,之后代替李时勉为国子监祭酒。景泰元年(1450年),以老疾辞。后国子监丞鲍相率六馆生连章乞留,明景帝奏准。次年,兼任翰林学士,与侍郎王一宁并入直文渊阁,进入明朝内阁。次年,晋升为户部右侍郎。后加太子少师。明英宗发动夺门之变后,恢复帝位,萧鎡被削籍。天顺八年(1464年)去世。成化年间,复官赐祭。
萧竹,字友竹,福建龙溪人。喜吟咏,于堪舆之术,自谓得异传。嘉庆三年(1798),从其友游台湾,穷涉至噶玛兰,吴沙款之。居且久,乃为标其胜处,为八景,且益为十六景。竹悉为赋诗。或论其山水,遂为图以出,脉络甚详。时未有五围、六围,要其可以建围地,竹于图中,皆递指之,后悉如其言。或言款竹者并非吴沙。
萧端蒙(? — 一五五四),字曰启,号同野。潮阳人。与成子。明世宗嘉靖二十年(一五四一)进士,选庶吉士。出为贵州道御史。秩满归,复为浙江道御史。廷议欲迁廷尉,会病卒。著有《同野集》。清乾隆修《潮州府志》卷二八、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九四有传。
(1013—1073)临江军新喻人,字岩夫。萧谔从孙。仁宗庆历间进士。摄广州番禺令。侬智高围广州,注突围出募海滨壮士与战,破其众,擢知邕州。复擒智高母及二弟,募死士入大理取智高,函首归献。历荆南铃辖、泰州团练副使。熙宁初,知宁州、桂州,罢归道卒。
萧楚材,高宗时,为太常博士。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上之下显庆三年(戊午,公元六五八年)春,正月,戊子,长孙无忌等上所修新礼;诏中外行之。先是,议者谓贞观礼节文未备,故命无忌等修之。时许敬宗、李义府用事,所损益多希旨,学者非之。太常博士萧楚材等以为豫备凶事,非臣子所宜言;敬宗、义府深然之,遂焚《国恤》一篇,由是凶礼遂阙。
萧与成(一四九三 — 一五五七),字宗乐,号铁峰。潮阳人。明武宗正德八年(一五一三)乡试解元。十二年登进士。官至翰林院修撰。卒年六十五。著有《萧铁峰集》。清康熙《潮州府志》卷九上、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九四有传。
萧旷,明末爱国将领。字逸然,湖北汉阳人。以武举授黎、靖中军都司。当时刘承胤为黎、靖参将,萧旷是其属下。从刘承胤征峒苗有功,历升至副总兵。永历朝升萧旷总兵官都督同知,行黎、靖参将事,守靖州。永历元年秋,武冈陷,刘承胤投降清朝。永历皇帝南奔至靖州,萧旷迎接,非常忠诚恭顺。永历很喜欢他,让他随自己逃往广东。永历走后,萧旷修守具,召士兵,涕泣劝慰,勉以死守。刘承胤率兵至,召旷降。旷大骂,焚其书。俄而清兵大至,兵民惊溃,旷独率内丁十余人登城射之。敌冲郭门入,旷短兵接,巷战。力尽,遂遇害。
(1086—1157)宋温州平阳人,字德起。徽宗政和八年进士。历信州仪曹、婺州兵曹。以执政荐,拜监察御史,擢侍御史。累官敷文阁待制、知成都府。因素与秦桧不协,为桧讽御史所劾,谪池阳。桧死,复还成都,加敷文阁学士。在蜀一切以宽治,威行惠孚。卒于府治。有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