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麟(1862年~1918年),别名正豫,字瑞徵,柳街乡人。他敏慧过人,5岁其父授之以书,渐长即能赋诗作对。6岁丧父,家境日衰,其母张氏,尽售其田,以偿债所余,佃田耕作。王昌麟为人耿介,不苟取与,处世以诚,待人以礼,飘泊一生,才未竟用。民国7年(1918年)12月病逝,终年57岁。其遗著有《周官通释》《文学通论》(一名国文讲义)《晴翠山房文集》《惜斋文录》等共19卷。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