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廷鹄,字元侍,号一鹏,琼山人。明世宗嘉靖十七年(一五三八)探花。授工部主事,调仪制郎,升吏科给事中,晋工科左给事,擢江西提学,迁江西参政。以母老乞归,筑室石湖,著书自娱,累荐不起。祀乡贤。著有《藿脍集》、《兰省集》、《掖垣集》、《学台集》、《石湖集》。明郭棐《粤大记》卷一九、清雍正《广东通志》卷四六、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三○二等有传。郑廷鹄诗,以明陈是集编《溟南诗选》(民国二十年海口海南书局印行)卷二所收郑诗为底本,参校同年海口海南书局印行《海南丛书》第六册所收之《石湖遗集》。集外诗附于后。
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
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诈赵而胁其璧。是时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窥赵也。赵得其情则弗予,不得其情则予;得其情而畏之则予,得其情而弗畏之则弗予。此两言决耳,奈之何既畏而复挑其怒也!
且夫秦欲璧,赵弗予璧,两无所曲直也。入璧而秦弗予城,曲在秦;秦出城而璧归,曲在赵。欲使曲在秦,则莫如弃璧;畏弃璧,则莫如弗予。夫秦王既按图以予城,又设九宾,斋而受璧,其势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则前请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赵璧乎?而十五城秦宝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弃我如草芥也。大王弗与城,而绐赵璧,以一璧故,而失信于天下,臣请就死于国,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怀而逃之,而归直于秦?
是时秦意未欲与赵绝耳。令秦王怒而僇相如于市,武安君十万众压邯郸,而责璧与信,一胜而相如族,再胜而璧终入秦矣。
吾故曰:蔺相如之获全于璧也,天也。若其劲渑池,柔廉颇,则愈出而愈妙于用。所以能完赵者,天固曲全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