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周(1585年3月9日—1646年4月20日),字幼玄,一作幼平或幼元,又字螭若、螭平,号石斋,福建漳州府漳浦县人,祖籍福建莆田,其曾祖从莆田迁徙至漳州。历官翰林院修撰、詹事府少詹事。南明隆武(1645年-1646年)时,任吏部尚书兼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首辅)。因抗清失败被俘。隆武二年(1646年)壮烈殉国,隆武帝赐谥“忠烈”,追赠文明伯。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追谥“忠端”。为明末学者、书画家、文学家、民族英雄。与刘宗周并称“二周”。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踰 同:逾)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子贡问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