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微光闪烁小星星,三三五五在东方。天还未亮就出行,从早到晚都为公。实为命运不相同!
小小星辰光幽幽,原来那是参和昴。天还未亮就出行,抛撇香衾与暖裯。实在命运不如人!
注释
嘒(huì慧):微光闪烁。
三五:一说参三星,昴五星,指参昴。一说举天上星的数。
肃肃:疾行的样子。宵:指下文夙夜,天未亮以前。征:行。
夙(sù素):早。
寔:同“实”。是,此。或谓即“是”。
维:是也。参(shēn申):星名,二十八宿之一。
昴(mǎo卯):星名,二十八宿之一,即柳星。
抱:古“抛”字。
衾(qīn钦):被子。
裯(chóu绸):被单。
犹:若,如,同。
参考资料:
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小官吏,形同草芥,绝不会引人注目,多一个少一个也绝不会对官僚机构的运转有丝毫影响。他们的出现、存在、消失,全都悄无声息,上天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这样的小人物,是社会旋涡中真正的边缘人,边缘得不能再边缘。
这让人想到俄国小说家契诃夫笔下的小人物。长官的一个喷嚏,可以让小人物吓得发抖,一病不起,在战栗和恐惧中默默死亡。 小人物拯救自己的唯一的武器,只能是在内心默默向上帝祈祷,如此而已。
处在边缘的小人物的呼号,是软弱无力又震撼人心的。软弱无力,是因为位卑职微而不会有人理睬,不会有人在意;震撼人心,是因为这种呼号表明了不向命运认同、要自我的尊严和价值得到承认和尊重的自觉意识。
其实,当小人物自己有了这种自觉意识,他至少在内心当中就不在是卑微的了。
本节内容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国风·召南·小星》是西周现实主义诗集《诗经》里的一首。为先秦时代的民歌,体现了当时社会环境下的役夫之悲。全诗二章,每章五句,每章的前两句主要是写景,但景中有情;后三句主要是言情,但情中也复叙事,所谓情景交融说的就是这个。
第一章之前两句云:“嚖彼小星,三五在东。”姚际恒所谓:“山川原隰之间,仰头见星,东西历历可指,所谓戴星而行也。”
征人奔走,为赶行程,凌晨上道。忽见小星,三五在天,睡眼惺忪,初亦不知其星何名也。言在东者,东字与公、同趁韵,不必定指东方。第二章云:“嚖彼小星,维参与昴。”征人睡梦才醒,故初见晨星,不知何名。继而察以时日,然后知其为参星与柳星。第一章只言小星,三五在东,不言星名;第二章既说小星,又说乃参乃柳,这就是诗分章次的道理。诗虽写景,而情亦隐见其中。
诗之每章后三句主要言情者,第一章云:“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寔命不同。”“夙夜”旧释“早夜”,“日未出,夜未尽,曰早夜”。夙夜或早夜都不是两字平列,而是上字形容下字的偏正结构。征人天不明即行,可见其不暇启处,忙于王事。《北山》诗云:“或燕燕居息,或尽瘁事国;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可见同为“王臣”,同为“职司”,工作并不相等,遭遇并不相同。第二章后三句云:“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寔命不犹。”改第一章的“夙夜在公”为“抱衾与裯”。又改“同”为“犹”。改“同”为“犹”者换字叶韵。改言“抱衾与裯”者,则由于上章之“夙夜在公”,凌晨上道,弃室家之好,“抛衾与裯”也。“夙夜在公”是“抛衾与裯”之因,“抛衾与裯”是“夙夜在公”之果。文心极细,章序分明。征人之“不已于行”,较之“息偃在床”者,是“寔命不犹”。写役夫之悲,真是词情并茂。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 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趋利如水走下,四方无择也。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为物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无饥寒之患。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中人弗胜,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署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无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无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也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窃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俞勤农。时有军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宁;岁孰且美,则民大富乐矣。
吴王夫差乃告诸大夫曰:“孤将有大志于齐,吾将许越成,而无拂吾虑。若越既改,吾又何求?若其不改,反行,吾振旅焉。”申胥谏曰:“不可许也。夫越非实忠心好吴也,又非慑畏吾甲兵之强也。大夫种勇而善谋,将还玩吴国于股掌之上,以得其志。夫固知君王之盖威以好胜也,故婉约其辞,以从逸王志,使淫乐于诸夏之国,以自伤也。使吾甲兵钝弊,民人离落,而日以憔悴,然后安受吾烬。夫越王好信以爱民,四方归之,年谷时熟,日长炎炎,及吾犹可以战也。为虺弗摧,为蛇将若何?”吴王曰:“大夫奚隆于越?越曾足以为大虞乎?若无越,则吾何以春秋曜吾军士?”乃许之成。
将盟,越王又使诸稽郢辞曰:“以盟为有益乎?前盟口血未乾,足以结信矣。以盟为无益乎?君王舍甲兵之威以临使之,而胡重于鬼神而自轻也。”吴王乃许之,荒成不盟。
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其跃也,或激之;其趋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无声,或击之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
乐也者,郁于中而泄于外者也,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者,物之善鸣者也。维天之于时也亦然,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是故以鸟鸣春,以雷鸣夏,以虫鸣秋,以风鸣冬。四时之相推敚,其必有不得其平者乎?
其于人也亦然。人声之精者为言,文辞之于言,又其精也,尤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其在唐、虞,咎陶、禹,其善鸣者也,而假以鸣,夔弗能以文辞鸣,又自假于《韶》以鸣。夏之时,五子以其歌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凡载于《诗》、《书》六艺,皆鸣之善者也。周之衰,孔子之徒鸣之,其声大而远。传曰:“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其弗信矣乎!其末也,庄周以其荒唐之辞鸣。楚,大国也,其亡也以屈原鸣。臧孙辰、孟轲、荀卿,以道鸣者也。杨朱、墨翟、管夷吾、晏婴、老聃、申不害、韩非、慎到、田骈、邹衍、尸佼、孙武、张仪、苏秦之属,皆以其术鸣。秦之兴,李斯鸣之。汉之时,司马迁、相如、扬雄,最其善鸣者也。其下魏晋氏,鸣者不及于古,然亦未尝绝也。就其善者,其声清以浮,其节数以急,其辞淫以哀,其志弛以肆;其为言也,乱杂而无章。将天丑其德莫之顾邪?何为乎不鸣其善鸣者也!
唐之有天下,陈子昂、苏源明、元结、李白、杜甫、李观,皆以其所能鸣。其存而在下者,孟郊东野始以其诗鸣。其高出魏晋,不懈而及于古,其他浸淫乎汉氏矣。从吾游者,李翱、张籍其尤也。三子者之鸣信善矣。抑不知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邪,抑将穷饿其身,思愁其心肠,而使自鸣其不幸邪?三子者之命,则悬乎天矣。其在上也奚以喜,其在下也奚以悲!东野之役于江南也,有若不释然者,故吾道其于天者以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