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高大的棠棣树鲜花盛开时节,花萼花蒂是那样的灿烂鲜明。普天下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都不如兄弟间那样相爱相亲。
生死存亡重大时刻来临之际,兄弟之间总是互相深深牵挂。无论是谁流落异乡抛尸原野,另一个历尽苦辛也要找到他。
鹡鸰鸟在原野上飞走又悲鸣,血亲兄弟有人陷入急难之中。那些平日最为亲近的朋友们,遇到这种情况最多长叹几声。
兄弟之间在家里有可能争斗,但是每遇外侮总能鼎力相助。倒是那些平时最亲近的朋友,在最关键时刻往往于事无补。
死丧急难和杂乱之事平息,一切将归于安定井然有序。遗憾的是此时此刻亲兄弟,竟不如朋友那样感情默契。
陈列好盘盏布好丰盛宴席,尽情地饮酒欢宴不醉不休。兄弟们亲亲热热聚在一起,到底是血脉相连一家骨肉。
夫妻们亲密无间志同道合,就好比婉转悠扬琴瑟协奏。兄弟们亲亲热热聚在一起,是那样和谐欢乐永久永久。
井然有序地安排家庭关系,把老婆孩子打发欢欢喜喜,前前后后认真考虑究根底,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么个理?
注释
常棣(dì):亦作棠棣、唐棣,即郁李,蔷薇科落叶灌木,花粉红色或白色,果实比李小,可食。
华:即花。
鄂:通“萼”,花萼。不:“丕”的借字。韡(wěi)韡:鲜明茂盛的样子。
威:畏惧,可怕。
孔怀:最为思念、关怀。孔,很,最。
原:高平之地。隰(xí):低湿之地。裒(póu):聚集。
脊令(jílíng):通作“鹡鸰”,一种水鸟。水鸟今在原野,比喻兄弟急难。
每:连词,虽然。
况:更加。永:长。
阋(xì):争吵。墙:墙内,家庭之内。
外:墙外。御:抵抗。务(wǔ):通“侮”。
烝(zhēng):长久。一说为发语词。戎:帮助。
友生:友人。生,语气词,无实义。
傧(bīn):陈列。笾(biān)、豆:祭祀或燕享时用来盛食物的器具。笾用竹制,豆用木制。
之:犹是。饫(yù):宴饮同姓的私宴。一说酒足饭饱。
具:通“俱”,俱全,完备,聚集。
孺:相亲。
好合:相亲相爱。
翕(xī):聚合,和好。
湛(dān):喜乐。
宜:安,和顺。
帑(nú):通“孥”,儿女。
究:深思。图:思虑。
亶(dǎn):信,确实。然:如此。
参考资料:
全诗八章,可分五层。首章为第一层,先兴比,后议论,开门见山,倡明主题。“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兴中有比;而诗人以常棣之花喻比兄弟,是因常棣花开每两三朵彼此相依而生发联想。“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这寓议论于抒情的点题之笔,既是诗人对兄弟亲情的颂赞,也表现了华夏先民传统的人伦观念。上古先民的部族家庭,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在他们看来,“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颜氏家训·兄弟》)。因而,比之良朋、妻孥,他们更重兄弟亲情。钱钟书在《管锥编》)中,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更深刻揭示了《小雅·常棣》主题的历史文化根源。
二、三、四章为第二层。诗人通过三个典型情境,对“莫如兄弟”之旨作了具体深入的申发,即:遭死丧则兄弟相收;遇急难则兄弟相救;御外侮则兄弟相助。这可能是历史传说的诗意概括,也可能是现实见闻的艺术集中。这三章在艺术表现上也颇有特点。事例的排列由“死丧”、“急难”到“外御”,从而由急而缓、由重而轻、由内而外,构成一个颇有层次的“倒金字塔”,具有强烈而深远的审美效果。其次,采用对比手法,把同一情境下“兄弟”和“良朋”的不同表现加以对照,更见出兄弟之情的诚笃深厚。“兄弟阋于墙,外御其务”,又更深一层:即使兄弟墙内口角,遇到外侮,也会不假思索一致对外。“阋于墙”与“外御其务”,两句之间没有过渡,情绪和行为的转变即在倾刻,有力表现出手足之情出于天然、发自深衷。由转折手法构成的这一典型情境,因表现了最无私的兄弟之情,成为流传至今的典故成语。
第五章自成一层。如果说,前面是诗人正面赞颂理想的兄弟之情,这一层则由正面理想返观当时的现实状况;即由赞叹“丧乱”时的“莫如兄弟”,转而叹惜“安宁”时的“不如友生”。“虽有兄弟,不如友生”,这叹惜是沉痛的,也是有史实根据的。西周时期,统治阶级内部骨肉相残、手足相害的事频频发生。《常棣》的作者,是周公抑或召穆公,尚难定论;但有一点可肯定,诗人的叹惜是有感而发的,且有警世规劝之意。不过,这是在宴饮的欢乐气氛中所唱之诗,因此,在短暂的低沉后,音调又转为欢快热烈。
六、七章为第四层,直接描写了举家宴饮时兄弟齐集,妻子好合,亲情和睦,琴瑟和谐的欢乐场面。第七章“妻子”与“兄弟”的对照,包含了诗意的递进:“妻子好合,如鼓瑟琴”,而“兄弟既翕”,则“和乐且湛”。诗人似明确表示,兄弟之情胜过夫妇之情;兄弟和,则室家安,兄弟和,则妻孥乐。末章承上而来,卒章显志。诗人直接告诫人们,要深思熟虑,牢记此理:只有“兄弟既翕”,方能“宜尔室家,乐尔妻帑”;兄弟和睦是家族和睦、家庭幸福的基础。明理规劝之意,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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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