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瞻,字民仰,号前峰。番禺人。遂球曾祖。明世宗嘉靖元年(一五二二)举人,初授福建尤溪教谕,历仕至顺天府尹,以忤严嵩出判南昌。遭父忧归,筑室于板桥之南,遂不复出。与何维柏、欧大任、王渐逵、黎民表结社赋诗。年八十六卒。有《燕台集》。从祀广州府学乡贤。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二一、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九等有传。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