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穆天子。光临万国。多士盈朝。莫匪俊德。流化罔极。王猷允塞。
嘉会置酒。嘉宾充庭。羽旄曜辰极。钟鼓振泰清。百辟朝三朝。彧彧明仪刑。
济济锵锵。金振玉声。礼乐具。宴嘉宾。眉寿祚圣皇。景福惟日新。
群后戾止。有来雍雍。献酬纳贽。崇此礼容。丰肴万俎。旨酒千钟。
嘉乐尽宴乐。福禄咸攸同。乐哉。天下安宁。道化行。风俗清。
箫韶作。咏九成。年丰穰。世泰平。至治哉。乐无穷。元首聪明。股肱忠。
澍丰泽。扬清风。嘉瑞出。灵应彰。麒麟见。凤凰翔。醴泉涌。流中唐。
嘉禾生。穗盈箱。降繁祉。祚圣皇。承天位。统万国。受命应期。授圣德。
四世重光。宣开洪业。景克昌。文钦明。德弥彰。肇启晋邦。
流祚无疆。泰始建元。凤皇龙兴。龙兴伊何。享祚万乘。奄有八荒。
化育黎蒸。图书焕炳。金石有徵。德光大。道熙隆。被四表。
格皇穹。奕奕万嗣。明明显融。高朗令终。保兹永祚。与天比崇。
圣皇君四海。顺人应天期。三叶合重光。泰始开洪基。
明曜参日月。功化侔四时。宇宙清且泰。黎庶咸雍熙。
善哉雍熙。惟天降命。翼仁佑圣。于穆三皇。载德弥盛。总齐璇玑。
光统七政。百揆时序。化若神圣。四海同风。兴至仁。济民育物。
拟陶钧。拟陶钧。垂惠润。皇皇群贤。峨峨英俊。德化宣。
芬芳播来胤。播来胤。垂后昆。清庙何穆穆。皇极辟四门。皇极辟四门。
万机无不综。亹亹翼翼。乐不及荒。饥不遑食。大礼即行。乐无极。
登昆仑。上层城。乘飞龙。升泰清。冠日月。佩五星。扬虹霓。建彗旌。
披庆云。荫繁荣。览八极。游天庭。顺天地。和阴阳。序四时。曜三光。
张帝网。正皇纲。播仁风。流惠康。迈洪化。振灵威。怀万方。纳九夷。
朝阊阖。宴紫微。建五旗。罗钟虡。列四县。奏韶武。铿金石。扬旌羽。
纵八佾。巴渝舞。咏雅颂。和律吕。于胥乐。乐圣主。化荡荡。清风泄。
总英雄。御俊杰。开宇宙。扫四裔。光缉熙。美圣哲。超百代。扬休烈。
流景祚。显万世。皇皇显祖。翼世佐时。宁济六合。受命应期。
神武鹰扬。大化咸熙。廓开皇衢。用成帝基。光光景皇。无竞惟烈。
匡时拯俗。休功盖世。宇宙既康。九域有截。天命降鉴。启祚明哲。
穆穆烈考。克明克隽。实天生德。诞膺灵运。肇建帝业。开国有晋。
载德奕世。垂庆洪胤。明明圣帝。龙飞在天。与灵合契。通德幽玄。
仰化青云。俯育重渊。受灵之祜。于万斯年。
(231—273)西晋初东郡白马人,字子安。少有俊才,博涉经传。性寡欲,不营资产。雅善音律,词赋甚丽。张华叹为绝伦,荐之太常,征博士,累迁中书郎。每与华受诏并为诗赋,又与贾充等参定《晋律》。所作《天地赋》、《啸赋》,皆为传世名篇。有集已佚,明人辑有《成公子安集》。
阴阳开阖,元气变化,泄为百川,凝为崇山,山川之作,与天地并,疑有真宰而未知尸其功者。有若巨灵赑屃,攘臂其间,左排首阳,右拓太华,绝地轴使中裂,坼山脊为两道,然后导河而东,俾无有害,留此巨迹于峰之巅。后代揭厉于玄踪者,聆其风而骇之,或谓诙诡不经,存而不议。
及以为学者拘其一域,则惑于余方。曾不知创宇宙,作万象,月而日之,星而辰之,使轮转环绕,箭驰风疾,可骇于俗有甚于此者。徒观其阴骘无眹,未尝骇焉。而巨灵特以有迹骇世,世果惑矣。天地有官,阴阳有藏,锻炼六气,作为万形。形有不遂其性,气有不达于物,则造物者取元精之和,合而散之,财而成之,如埏埴炉锤之为瓶为缶,为钩为棘,规者矩者,大者细者,然则黄河、华岳之在六合,犹陶冶之有瓶缶钩棘也。巨灵之作于自然,盖万化之一工也。天机冥动而圣功启,元精密感而外物应。故有无迹之迹,介于石焉。可以见神行无方,妙用不测。彼管窥者乃循迹而求之,揣其所至于巨细之境,则道斯远矣。
夫以手执大象,力持化权,指挥太极,蹴蹋颢气,立乎无间,行乎无穷,则捩长河如措杯,擘太华若破块,不足骇也。世人方以禹凿龙门以导西河为神奇,可不为大哀乎?峨峨灵掌,仙指如画,隐辚磅礴,上挥太清。远而视之,如欲扪青天以掬皓露,攀扶桑而捧白日,不去不来,若飞若动,非至神曷以至此?
唐兴百三十有八载,余尉于华阴,华人以为纪嶖嵫,勒之罘,颂峄山,铭燕然,旧典也。玄圣巨迹,岂帝者巡省伐国之不若欤?其古之阙文以俟知言欤?仰之叹之,斐然琢石为志。其词曰:
天作高山,设险西方。至精未分,川壅而伤。帝命巨灵,经启地脉。乃眷斯顾,高掌远跖。砉如剖竹,騞若裂帛。川开山破,天动地坼。黄河太华,自此而辟。神返虚极,迹挂石壁。迹岂我名?神非我灵。变化翕忽,希夷杳冥。道本不生,化亦无形。天何言哉!山川以宁。断鳌补天。世未睹焉。夸父愚公,莫知其踪。屹彼灵掌,悬诸巃嵸。介二大都,亭亭高耸。霞赩烟喷,云抱花捧。百神依凭,万峰朝拱。长于上古,以阅群动。下视众山,蜉蝣蠛蠓。彼邦人士,永揖遗烈。瞻之在前,如揭日月。三川有竭,此掌不灭。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