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司天台,仰观俯察天人际。羲和死来职事废,官不求贤空取艺。
昔闻西汉元成间,上陵下替谪见天。北辰微闇少光色,四星煌煌如火赤。
耀芒动角射三台,上台半灭中台坼。是时非无太史官,眼见心知不敢言。
明朝趋入明光殿,唯奏庆云寿星见。天文时变两如斯,九重天子不得知。
不得知,安用台高百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