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器(生年年不详)。字名父,号柳塘。浙江慈溪人。明成化进士。弘治九等(1496年)任常熟知县,多德政。兴水利,筑堤防;召回流亡在外的人耕作;立“岁征法”,奖励提早纳粮;允许农户将“折粮银”先从事副业,待春半粮贵时交纳;又整顿徭役,按籍定役;讼狱审理及时,刑罚惩而不残。后升任吏部考功司主事,对边疆事务多有建白,官至河南左布政。工于诗文,曾与邑人桑瑜等纂修《常熟县志》4卷刊行。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