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4—1520)明人,自称关中(今陕西)人,字太初,自号太白山人。风仪秀朗,踪迹奇诘,乌巾白帢,铁笛鹤瓢,遍游名胜,足迹半天下。善为诗,正德间僦居长兴吴珫家,与刘麟、陆昆、龙霓、吴珫结社倡和,称苕溪五隐。有《太白山人稿》。
高馆临澄陂,旷然荡心目。淡荡动云天,玲珑映墟曲。
鹊巢结空林,雉雊响幽谷。应接无闲暇,徘徊以踯躅。
纡组上春堤,侧弁倚乔木。弦望忽已晦,后期洲应绿。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