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幼孜(1368-1432),名善,以字行,号退庵。新淦县(今新干县)人。建文二年(1400)进士,授户科给事中。成祖即位任翰林检讨。与吉水学士解缙同值文渊阁,升侍讲,为太子讲学。幼孜讲授《春秋》,进呈《春秋要旨》三卷。永乐五年(1407),迁右谕德兼侍讲,永乐十二年(1414)与胡广、杨荣等纂《五经四书性理大全》,迁翰林学士。洪熙元年(1425)进礼部尚书兼大学士,依旧担任翰林学士。明宣宗时,修两朝实录。宣德六年十二月十六日(1432年1月19日)卒,年六十四,赠少保,谥文靖。著有《北征录》及《后北征录》,后人集其遗文辑成《金文靖集》。
古之传者有言: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戏,曰:“以封汝。”周公入贺。王曰:“戏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戏。”乃封小弱弟于唐。
吾意不然。王之弟当封邪,周公宜以时言于王,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不当封邪,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其得为圣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从而成之邪?设有不幸,王以桐叶戏妇寺,亦将举而从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设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病;要于其当,不可使易也,而况以其戏乎!若戏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过也。
吾意周公辅成王,宜以道,从容优乐,要归之大中而已,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又不当束缚之,驰骤之,使若牛马然,急则败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况号为君臣者邪!是直小丈夫缺缺者之事,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