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346)十六国时前凉国君,字公庭。张寔子。建兴十二年(东晋明帝太宁二年)嗣其叔张茂为凉州牧西平公,并受前赵封凉王之号。建兴十五年(东晋成帝咸和二年),骏乘前赵被后赵战败,出兵攻前赵秦州诸郡,大败,失河南地。及石勒杀刘曜,骏因长安乱,复收河南地。全盛时,尽有陇西之地,控制西域诸城邦,虽称臣于晋,而不行中兴正朔。建兴三十三年(东晋穆帝永和元年),自称大都督、大将军、假凉王,仍用建兴年号。在位二十二年卒。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齐王使使者问赵威后。书未发,威后问使者曰:“岁亦无恙邪?民亦无恙邪?王亦无恙邪?”使者不说,曰:“臣奉使使威后,今不问王而先问岁与民,岂先贱而后尊贵者乎?”威后曰:“不然,苟无岁,何以有民?苟无民, 何以有君?故有舍本而问末者耶?”
乃进而问之曰:“齐有处士曰锺离子,无恙耶?是其为人也,有粮者亦食,无粮者亦食;有衣者亦衣,无衣者亦衣。是助王养其民也,何以至今不业也?叶阳子无恙乎?是其为人,哀鳏寡,恤孤独,振困穷,补不足。是助王息其民者也,何以至今不业也?北宫之女婴儿子无恙耶?彻其环瑱,至老不嫁,以养父母。是皆率民而出于孝情者也,胡为至今不朝也?此二士弗业,一女不朝,何以王齐国,子万民乎?於陵子仲尚存乎?是其为人也,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诸侯。此率民而出于无用者,何为至今不杀乎?”
余年来观瀑屡矣,至峡江寺而意难决舍,则飞泉一亭为之也。
凡人之情,其目悦,其体不适,势不能久留。天台之瀑,离寺百步,雁宕瀑旁无寺。他若匡庐,若罗浮,若青田之石门,瀑未尝不奇,而游者皆暴日中,踞危崖,不得从容以观,如倾盖交,虽欢易别。
惟粤东峡山,高不过里许,而磴级纡曲,古松张覆,骄阳不炙。过石桥,有三奇树鼎足立,忽至半空,凝结为一。凡树皆根合而枝分,此独根分而枝合,奇已。
登山大半,飞瀑雷震,从空而下。瀑旁有室,即飞泉亭也。纵横丈馀,八窗明净,闭窗瀑闻,开窗瀑至。人可坐可卧,可箕踞,可偃仰,可放笔研,可瀹茗置饮,以人之逸,待水之劳,取九天银河,置几席间作玩。当时建此亭者,其仙乎!
僧澄波善弈,余命霞裳与之对枰。于是水声、棋声、松声、鸟声,参错并奏。顷之,又有曳杖声从云中来者,则老僧怀远抱诗集尺许,来索余序。于是吟咏之声又复大作。天籁人籁,合同而化。不图观瀑之娱,一至于斯,亭之功大矣!
坐久,日落,不得已下山,宿带玉堂。正对南山,云树蓊郁,中隔长江,风帆往来,妙无一人肯泊岸来此寺者。僧告余曰:“峡江寺俗名飞来寺。”余笑曰:“寺何能飞?惟他日余之魂梦或飞来耳!”僧曰:“无征不信。公爱之,何不记之!”余曰:“诺。”已遂述数行,一以自存,一以与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