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析

题王仲文临清阁卷

蓝仁 蓝仁〔明代〕

高阁留宾酒满杯,秋风千里雁初来。故园松竹平安在,天际归舟不用催。

蓝仁

蓝仁

蓝仁(1315-?)字静之,自号蓝山拙者,与弟蓝智同均为元末明初诗人,崇安将村里(今福建武夷山市星村镇)人。二蓝早年跟随福州名儒林泉生学《春秋》,又跟武夷山隐士杜本学《诗经》,博采众长,形成自己的风格,后人评价他们的诗风类似盛唐,兼有中晚唐诗人优点,既学唐人,又不失自己的个性。蓝仁不事科举,一意为诗,“杖履遍武夷”,傲啸山林,过着闲适的田园生活。后辟武夷书院山长,迁邵武尉,不赴。明初内附,例徙濠梁,数月放归,自此隐于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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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注释 译文

勾践灭吴

佚名佚名 〔先秦〕

  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乃号令于三军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夫虽无四方之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譬如蓑笠,时雨既至,必求之。今君王既栖于会稽之上,然后乃求谋臣,无乃后乎?”勾践曰:“苟得闻子大夫之言,何后之有?”执其手而与之谋。

  遂使之行成于吴,曰:“寡君勾践乏无所使,使其下臣种,不敢彻声闻于大王,私于下执事曰:寡君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愿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请勾践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越国之宝器毕从!寡君帅越国之众以从君之师徒。唯君左右之,若以越国之罪为不可赦也,将焚宗庙,系妻孥,沈金玉于江;有带甲五千人,将以致死,乃必有偶,是以带甲万人事君也,无乃即伤君王之所爱乎?与其杀是人也,宁其得此国也,其孰利乎?”

  夫差将欲听,与之成。子胥谏曰:“不可!夫吴之与越也,仇讎敌战之国也;三江环之,民无所移。有吴则无越,有越则无吴。将不可改于是矣!员闻之:陆人居陆,水人居水,夫上党之国,我攻而胜之,吾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车;夫越国,吾攻而胜之,吾能居其地,吾能乘其舟。此其利也,不可失也已。君必灭之!失此利也,虽悔之,必无及已。

  越人饰美女八人,纳之太宰嚭,曰:“子苟赦越国之罪,又有美于此者将进之。”太宰嚭谏曰:“嚭闻古之伐国者,服之而已;今已服矣,又何求焉?”夫差与之成而去之。

  勾践说于国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与大国执仇,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此则寡人之罪也。寡人请更。”于是葬死者,问伤者,养生者;吊有忧,贺有喜;送往者,迎来者;去民之所恶,补民之不足。然后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其身亲为夫差前马。

  勾践之地,南至于句无,北至于御儿,东至于鄞,西至于姑蔑,广运百里,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四方之民归之,若水之归下也。今寡人不能,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饩。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其达士,洁其居,美其服,饱其食,而摩厉之于义。四方之士来者,必庙礼之。勾践载稻与脂于舟以行。国之孺子之游者,无不哺(有的哺为“饣”偏旁)也,无不歠也:必问其名。非其身之所种则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织则不衣。十年不收于国,民俱有三年之食。

  国之父兄请曰:“昔者夫差耻吾君于诸侯之国,今越国亦节矣,请报之。”勾践辞曰:“昔者之战也,非二三子之罪也,寡人之罪也。如寡人者,安与知耻?请姑无庸战。”父兄又请曰:“越四封之内,亲吾君也,犹父母也。子而思报父母之仇,臣而思报君之仇,其有敢不尽力者乎?请复战!”勾践既许之,乃致其众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不患其众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耻也。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亿有三千,不患其志行之少耻也,而患其众之不足也。今寡人将助天灭之。吾不欲匹夫之勇也,欲其旅进旅退。进则思赏,退则思刑;如此,则有常赏。进不用命,退则无耻;如此,则有常刑。”

  果行,国人皆劝。父勉其子,兄勉其弟,妇勉其夫,曰:“孰是君也,而可无死乎?”是故败吴于囿,又败之于没,又郊败之。

  夫差行成,曰;“寡人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请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勾践对曰:“昔天以越予吴,而吴不受命;今天以吴予越,越可以无听天之命,而听君之令乎!吾请达王甬、句东,吾与君为二君乎!”夫差对曰:“寡人礼先壹饭矣,君若不忘周室而为敝邑宸宇,亦寡人之愿也。君若曰:『吾将残汝社稷,灭汝宗庙。』寡人请死,余何面目以视于天下乎?越君其次也!”遂灭吴。

赏析 注释 译文

驳复仇议

柳宗元柳宗元 〔唐代〕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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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吕】红绣鞋_赠美妓手掌

张养浩张养浩 〔元代〕

赠美妓

手掌儿血喷粉哨,指甲儿玉碾琼雕,子见他杯擎玛瑙泛香醪。眼睛儿冷丢溜,话头儿热剔挑,把一个李谪仙险醉倒。茶蘼院风香雪霁,海棠轩绿绕红围,他便似碧桃花映粉墙西。梨花云春淡荡,杨柳雾晓凄迷,把一个陶学士险爱死。
赏析 注释 译文

渔歌子·柳垂丝

李珣李珣 〔五代〕

柳垂丝,花满树,莺啼楚岸春天暮。棹轻舟,出深浦,缓唱渔郎归去。
罢垂纶,还酌醑,孤村遥指云遮处。下长汀,临深渡,惊起一行沙鹭。
赏析 注释 译文

清平乐·咏雨

王夫之王夫之 〔明代〕

归禽响暝,隔断南枝径。不管垂杨珠泪进,滴碎荷声千顷。
随波赚杀鱼儿,浮萍乍满清池。谁信碧云深处,夕阳仍在天涯?
赏析 注释 译文

谒金门·五月雨

陈子龙陈子龙 〔明代〕

莺啼处,摇荡一天疏雨。
极目平芜人尽去,断红明碧树。
费得炉烟无数,只有轻寒难度。
忽见西楼花影露,弄晴催薄暮。
赏析 注释 译文

浣溪沙·昨夜新看北固山

王国维王国维 〔近现代〕

昨夜新看北固山,今朝又上广陵船。金焦在眼苦难攀。
猛雨自随汀雁落,湿云常与暮鸦寒。人天相对作愁颜。
赏析 注释 译文

卜算子·悼国际共产主义战士艾地同志

毛泽东毛泽东 〔近现代〕

疏枝立寒窗,笑在百花前。奈何笑容难为久,春来反凋残。 残固不堪残,何须自寻烦?花落自有花开日,蓄芳待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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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堂春·湔裙独上小渔矶

顾贞观顾贞观 〔清代〕

湔裙独上小渔矶,袜罗微溅春泥。一篙生绿画桥低,昨夜前溪。
回首楝花风急,催归暮雨霏霏。扑天香絮拥凄迷,南北东西。
赏析 注释 译文

蝶恋花·庭院深深深几许

欧阳修欧阳修 〔宋代〕

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
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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