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464)即刘骏。字休龙,小字道民。南朝宋文帝第三子。初封武陵王,历任湘、雍、徐等州刺史,都督诸州军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率军镇压江汉蛮民起义。后文帝为太子刘劭所杀,率兵进讨,至新亭即位称帝,杀刘劭。在位期间,剪除宗室,重用中书通事舍人戴法兴、巢尚之、戴明宝,使专朝政。推行土断,并限制占山封水,抑制大族,加强君权,在位十一年。庙号世祖。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