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兴致常常被催租事破坏,快活也常为送酒人带来。醉醺醺时,诗兴依然存在。菊花又盛开,人也未衰老,就应该把世事忘怀。管他有什么监州来碍手碍脚,只要有螃蟹朵颐,便是我平生一快。
注释
双调:宫调名,十二宫调之一。庆东原:双调曲牌,又名“庆东园”“郓城春”。全曲八句六韵。西皋亭:在西皋山西部。西皋山又称皋亭山,在浙江杭州东北,作者曾隐居于其西麓。适兴:即随性、适情的意思。
兴:兴致。败:败坏。
“欢因”句:用白衣送酒典故。
黄花:菊花。
朱颜未衰:是说酒醉时脸上泛着红光,显得年轻。
“管甚”二句:宋代各州置通判,称为监州,每与知州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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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曲起首二句,将古代两则有关重阳节的著名典故巧妙地做了对比,以工整的对仗和紧密相连的内容引出下文的叙述和议论。其一见载于惠洪《冷斋夜话》:北宋潘大临善作诗,然家甚贫。其友临川人谢逸曾写信问:“近新作诗否?”大临答云:“秋来景物,件件是佳句,恨为俗气蔽翳。昨日清卧,闻搅林风雨声,遂题壁曰:‘满城风雨近重阳’。忽催租人来,遂败意。只此一句奉寄。”这就是著名的“一句诗”的故事。其二出自萧统《陶渊明传》:“九月九日出宅边菊丛中坐,久之,满手把菊,值弘送酒至;即便就酌,醉而后归。”作者未必生活中真有如潘大临那样“催租人至”的扫兴遭遇,这里的“兴为催租败”,只不过是对日常生活中各种俗务的典型性反映。本言“适兴”而先言兴“败”,目的是突出“欢因送酒来”。后一句因为有了前一句的铺垫,更加淋漓尽致地反衬出作者好酒酣酒快意欣喜的情态。这就是创作中的欲扬先抑手法。所以第三句顺势点出“酒酣时诗兴依然在”。尽管不如意事如催租般拂人情兴,但只要有酒大醉,借助其神奇的功力,结果“诗兴依然在”。这便将作者桀骜放旷的豪情和盘托出。
如果说首二句败兴和尽兴的对比突出了人世间雅与俗的尖锐对立,那么中间“黄花又开”和“朱颜未衰”二句则在红黄对比之中,尽显人与自然的和谐境界。菊花之盛开上承陶渊明九月九“满手把菊”之典。红颜未衰,则是作者表明自己是个充满生活热情的人,而不是个万念俱灰、毫无易趣的行尸走肉。如此秋高气爽的好时节,如何好的人生阶段,“正好忘怀”。作者的酒兴、诗兴,都是摒除人世干扰,“忘怀”的结果。忘怀的根据,一是“黄花又开”,二是“朱颜未衰”。前者代表了“西皋亭适兴”的佳令和美景,后者则是作者壮志未消,意欲有所作为的内心世界的发露。
小令至此,“适兴”的题目已经缴足,妙在结尾又添上了两句奇纵的豪语:“管甚有监州,不可无螃蟹。”这里又是用典。欧阳修《归田录》卷二载:“往时有钱昆少卿者,家世余杭人也。杭人嗜蟹,昆尝求补外郡,人问其所欲何州,昆曰:‘但得有螃蟹无通判处则可矣。’”这则典故颇为疏狂放逸的文人所称道,如苏轼就有“欲向君王乞符竹,但忧无蟹有监州”的诗句。作者将钱昆有螃蟹、无监州的条件略作改动,“管甚有监州”,说明就是有监州在旁也没有什么了不得,显示了蔑视官场桎梏的气概。而“螃蟹”也是重阳节令之物,马致远《夜行船·秋思》套数中“带霜分紫蟹,煮酒烧红叶,想人生有限杯,浑几个重阳节”就是一证。《世说新语》载东晋的狂士毕卓,曾有“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的豪言。此曲中的“不可无螃蟹”,正是“欢因送酒来”的重申和补充。末尾的这两句,同毕卓的豪言快语在精神气质上是毫无二致的。
曲子表现出作者颇为疏狂放逸的文人性格和蔑视官场桎梏的气概。全曲活用典故,一气呵成,毫无滞涩生硬之感。其横放豪纵,深得散曲曲体的意理。
参考资料:
薛昂夫(1267—1359) 元代散曲家。回鹘(即今维吾尔族)人。原名薛超吾,以第一字为姓。先世内迁,居怀孟路(治所在今河南沁阳)。祖、父皆封覃国公。汉姓为马,又字九皋,故亦称马昂夫、马九皋。据赵孟頫《薛昂夫诗集序》(《松雪斋文集》),他曾执弟子礼于刘辰翁(1234~1297)门下,约可推知他生年约在元初至元年间。历官江西省令史,佥典瑞院事、太平路总管、衢州路总管等职。薛昂夫善篆书,有诗名,诗集已佚。诗作存于《皇元风雅后集》、《元诗选》等集中。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得李翰所为《张巡传》。翰以文章自名,为此传颇详密。然尚恨有阙者:不为许远立传,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
远虽材若不及巡者,开门纳巡,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处其下,无所疑忌,竟与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虏,与巡死先后异耳。两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以为巡死而远就虏,疑畏死而辞服于贼。远诚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爱之肉,以与贼抗而不降乎?当其围守时,外无蚍蜉蚁子之援,所欲忠者,国与主耳,而贼语以国亡主灭。远见救援不至,而贼来益众,必以其言为信;外无待而犹死守,人相食且尽,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所矣。远之不畏死亦明矣!乌有城坏其徒俱死,独蒙愧耻求活?虽至愚者不忍为,呜呼!而谓远之贤而为之邪?
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人之将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绳而绝之,其绝必有处。观者见其然,从而尤之,其亦不达于理矣!小人之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远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犹不得免,其他则又何说!
当二公之初守也,宁能知人之卒不救,弃城而逆遁?苟此不能守,虽避之他处何益?及其无救而且穷也,将其创残饿羸之余,虽欲去,必不达。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蔽遮江淮,沮遏其势,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不追议此,而责二公以死守,亦见其自比于逆乱,设淫辞而助之攻也。
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屡道于两府间,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其老人往往说巡、远时事云: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着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愈贞元中过泗州,船上人犹指以相语。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张籍曰:“有于嵩者,少依于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围中。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嵩时年六十余矣。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好学无所不读。籍时尚小,粗问巡、远事,不能细也。云:巡长七尺余,须髯若神。尝见嵩读《汉书》,谓嵩曰:“何为久读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也。“因诵嵩所读书,尽卷不错一字。嵩惊,以为巡偶熟此卷,因乱抽他帙以试,无不尽然。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巡应口诵无疑。嵩从巡久,亦不见巡常读书也。为文章,操纸笔立书,未尝起草。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巡因一见问姓名,其后无不识者。巡怒,须髯辄张。及城陷,贼缚巡等数十人坐,且将戮。巡起旋,其众见巡起,或起或泣。巡曰:“汝勿怖!死,命也。“众泣不能仰视。巡就戮时,颜色不乱,阳阳如平常。远宽厚长者,貌如其心;与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为兄,死时年四十九。”嵩贞元初死于亳宋间。或传嵩有田在亳宋间,武人夺而有之,嵩将诣州讼理,为所杀。嵩无子。张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