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人道兮悲人道之实难。哀人道之多险。伤人道之寡安。
懿华宗之冠胄。固清流而远源。树文德于庭户。立操学于衡门。
应积善之馀祐。当履福之所延。何小子之凶放。实招祸而作愆。
值革变之大运。遭一顾于圣皇。参谋猷于创物。赞帝制于宏纲。
出治戎于禁卫。入关言于帷房。分河山之圭组。继文武之龟章。
禀顾命于西殿。受遗寄于御床。伊懦劣其无节。实怀此而不忘。
荷隆遇于先主。欲报之于后王。忧托付之无效。惧愧言于存亡。
谓继体其嗣业。能增辉于前光。居遏密之未几。越礼度而湎荒。
普天壤而殒气。必社稷之沦丧。矧吾侪之体国。实启处而匪遑。
藉亿兆之一志。固昏极而明彰。谅主尊而民晏。信卜祚之无疆。
国既危而重构。家已衰而载昌。获扶颠而休否。冀世道之方康。
朝褒功以疏爵。只命服于西蕃。奏箫管之嘈囋。拥朱旄之赫煌。
临八方以作镇。响文武之桓桓。厉薄弱以为政。实忘食于日旰。
岂申甫之敢慕。庶惟宋之屏翰。甫逾历其三稔。实周回其未再。
岂有虑于内□。□□□其云裁。痛夹辅之二宰。并加辟而靡贷。
哀弱息之从祸。悲发中而心痗。伊荆汉之良彦。逮文武之子民。
见忠贞而弗亮。睹理屈而莫申。皆义概而同愤。咸荷戈而竞臻。
浮舳舻之奕奕。陈车骑之辚辚。观人和与师整。谓兹兵其谁陈。
庶亡魂之雪怨。反泾渭于彝化。齐轻舟于江曲。殄锐敌其皆湮。
勒陆徒于白水。寇无反于只轮。气扔捷而益壮。威既肃而弥振。
嗟时哉之不与。迕风雨以逾旬。我谋战而不克。彼继奔其蹑尘。
乏智勇之奇正。忽孟明而是遵。苟成败其有数。岂怨天而尤人。
恨矢石之未竭。遂摧师而覆陈。诚得丧之所遭。固当之其无吝。
痛而怀之弱子。横遭罹之殃衅。智未穷而事倾。力未极而莫振。
誓同尽于锋镝。我怯劣而愆信。悯弟侄之何辜。实五咎之所婴。
谓九夷之可处。思致免以全生。嗟性命之难遂。乃窘绁于边亭。
亦何忤于天地。备艰危而是丁。我闻之于昔诰。功弥高而身䠞。
霍芒刺而幸免。卒倾宗而灭族。周叹贵于岳吏。终下审而靡鞠。
虽明德之大贤。亦不免于残戮。怀今惮而忍人。忘向惠而莫复。
绩无赏而震主。将何方以自牧。非砏石之图照。孰违祸以取福。
箸殷鉴认自古。岂独叹于季叔。能安亲而扬名。谅见称于先哲。
保归全而终孝。伤在余而皆缺。辱历世之平素。忽盛满而倾灭。
惟烝尝与洒埽。痛一朝而永绝。问其谁而为之。实孤人之险戾。
罪有逾于丘山。虽百死其何雪。羁角偃兮衡闾。亲朋交兮平义。
虽履尚兮不一。隆分好兮情寄。俱惮耕兮从禄。睹世道兮艰诐。
规志局兮功名。每谓之兮为易。今定谥兮阖棺。惭明智兮昔议。
虽待尽兮为耻。嗟原颜兮靡寘。长揖兮数子。谢尔兮明智。
百龄兮浮促。终焉兮斟克。卧尽兮斧斤。理命兮同得。
世安彼兮非此。岂晓分兮辨惑。御庄生之达言。请承风以为则。
(390—426)南朝宋陈郡阳夏人,字宣明。谢朗孙。涉猎文义,博赡多通。初为孟昶建威府中兵参军。刘穆之荐于刘裕,累迁太尉主簿。然议事常与穆之不同,穆之怒之,抑不得迁。穆之死,转从事中郎。从刘裕征伐关洛,委以要任。入宋,封武昌县公。总统宿卫。武帝死,少帝立,与徐羡之等共辅政。旋共废杀少帝,迎立文帝。后出为荆州刺史。文帝元嘉三年,诛杀羡之等,并遣檀道济讨晦,晦兵败被杀。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 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趋利如水走下,四方无择也。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为物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无饥寒之患。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中人弗胜,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署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无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无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也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窃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俞勤农。时有军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宁;岁孰且美,则民大富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