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酒杯中的酒香正浓,而春色更令我陶醉。一边喝酒一边赏春,花的美比酒更能醉人,跟随我的书童,边看边喝兴致无穷,和谁一起回去呢,青山一带来相送。归来途中,虽微有醉意,却一点也不疲倦,步履轻快,仿佛如列子御风而行,飘然欲仙。
注释
双调:十二宫调之一,是元曲常用宫调。殿前欢:曲牌名。小令兼用。入双调。
春色:此处指酒。宋代安定郡王用黄柑酿酒,名为“洞庭春色”。一说即指春天色彩,亦通。山翁:指山简,字季伦。晋时镇守襄阳,好酒,常出游,并常醉酒而归。
花梢:指花木的枝梢。
奚童:小童仆,书童。
列子:即列御寇,战国时郑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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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文人墨客常常借酒抒怀,使得酒成就了“钓诗钩”的美名。这篇《殿前欢》正是卢挚乘着酒兴挥洒而成的作品。这首小令写作者携酒游山,任性自然之乐。曲子开篇就带浓浓醉意,而后极力渲染率情任意的醉翁之态,意态飘逸。
“酒杯浓。一葫芦春色醉山翁,一葫芦酒压花梢重。”开篇三句渗透着浓醇的酒香,满目春色尽在酒中。醉后的卢挚品味出欧阳修“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的意趣来。一杯接一杯的美酒,蕴藏着生机勃勃的大地和花枝叶茂的美景。酒“钓”出了春景和醉趣,作者将酒葫芦挂在枝丫上,显示出自己率真自然的醉翁情态。不仅作者自己如此,连书童也兴致高昂:“随我奚童,葫芦干、兴不穷。”两人就算喝尽了葫芦中的美酒,兴致也依然高昂。这时候酒已非必要的存在,作者因酒兴而诗意大发,畅游山水间,忘记了俗世的杂念,变得无拘无束。
“谁人共,一带青山送。”此时他已与自然融为一体,达到物我合一的境界,于是有了“乘风列子,列子乘风”这样的妙句。列子名列御寇,是传说中得道的“至人”,是“任真脱俗”的代表。此处借用列子的故事来表现自己饮酒之后所达到的冲而不薄,淡而有味的精神境界。卢挚正如其笔下的醉翁一般,既不追求“桃花源”式的理想,他所表现出来的超然也并不是另有寄托,别有怀抱。官运尚算亨通的他,并没有矫揉造作地强诉愁思,而是表达一种纯净无忧的情怀。他饮酒不是为了排解忧郁,而是为了享受独酌的乐趣。以“酒”贯穿全篇,是这首小令的特色。卢挚处处将情绪的表达与“酒兴”结合起来,使整首曲子读来酣畅淋漓。最后两句句式反复,又增加了几分洒脱之趣。
卢挚是元代早期散曲作家“清丽派”有影响的人物,但他的“清丽”还没有像以后散曲那样过多地向词靠近。此曲体现了散曲特有的灏烂放达之趣。如“葫芦”一词在全曲中重复出现三次,这种情况是作诗词的大忌,然却是散曲特有的风味。这种以“葫芦”为语脉串通全篇,紧扣“酒杯浓”层层递进展开的作法颇得酣畅爽快的曲旨。而曲尾颠倒反复的句式更增加了全曲的洒脱之趣。此外,清丽之中而兼豪放,也是疏斋散曲的一大特色,此曲以“清”为里,以“放”为面,作者是在“我”的抒展中进入“冲虚”之境的。这种悠远和安宁与诗词大多以一种含蓄的内向深化而进入“超然”之境迥异其趣。
参考资料:
卢挚(1242-1314),字处道,一字莘老;号疏斋,又号蒿翁。元代涿郡(今河北省涿县)人。至元5年(1268)进士,任过廉访使、翰林学士。诗文与刘因、姚燧齐名,世称“刘卢”、“姚卢”。与白朴、马致远、珠帘秀均有交往。散曲如今仅存小令。著有《疏斋集》(已佚)《文心选诀》《文章宗旨》,传世散曲一百二十首。有的写山林逸趣,有的写诗酒生活,而较多的是“怀古”,抒发对故国的怀念。今人有《卢疏斋集辑存》,《全元散曲》录存其小令。
论者以窃符为信陵君之罪,余以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夫强秦之暴亟矣,今悉兵以临赵,赵必亡。赵,魏之障也。赵亡,则魏且为之后。赵、魏,又楚、燕、齐诸国之障也,赵、魏亡,则楚、燕、齐诸国为之后。天下之势,未有岌岌于此者也。故救赵者,亦以救魏;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窃魏之符以纾魏之患,借一国之师以分六国之灾,夫奚不可者?
然则信陵果无罪乎?曰:又不然也。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
信陵一公子耳,魏固有王也。赵不请救于王,而谆谆焉请救于信陵,是赵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欲急救赵,是信陵知有婚姻,不知有王也。其窃符也,非为魏也,非为六国也,为赵焉耳。非为赵也,为一平原君耳。使祸不在赵,而在他国,则虽撤魏之障,撤六国之障,信陵亦必不救。使赵无平原,而平原亦非信陵之姻戚,虽赵亡,信陵亦必不救。则是赵王与社稷之轻重,不能当一平原公子,而魏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只以供信陵君一姻戚之用。幸而战胜,可也,不幸战不胜,为虏于秦,是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姻戚,吾不知信陵何以谢魏王也。
夫窃符之计,盖出于侯生,而如姬成之也。侯生教公子以窃符,如姬为公子窃符于王之卧内,是二人亦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曷若以唇齿之势激谏于王,不听,则以其欲死秦师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必悟矣。侯生为信陵计,曷若见魏王而说之救赵,不听,则以其欲死信陵君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姬有意于报信陵,曷若乘王之隙而日夜劝之救,不听,则以其欲为公子死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此,则信陵君不负魏,亦不负赵;二人不负王,亦不负信陵君。何为计不出此?信陵知有婚姻之赵,不知有王。内则幸姬,外则邻国,贱则夷门野人,又皆知有公子,不知有王。则是魏仅有一孤王耳。
呜呼!自世之衰,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而忘守节奉公之道,有重相而无威君,有私仇而无义愤,如秦人知有穰侯,不知有秦王,虞卿知有布衣之交,不知有赵王,盖君若赘旒久矣。由此言之,信陵之罪,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其为魏也,为六国也,纵窃符犹可。其为赵也,为一亲戚也,纵求符于王,而公然得之,亦罪也。
虽然,魏王亦不得无罪也。兵符藏于卧内,信陵亦安得窃之?信陵不忌魏王,而径请之如姬,其素窥魏王之疏也;如姬不忌魏王,而敢于窃符,其素恃魏王之宠也。木朽而蛀生之矣。古者人君持权于上,而内外莫敢不肃。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赵?赵安得私请救于信陵?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履霜之渐,岂一朝一夕也哉!由此言之,不特众人不知有王,王亦自为赘旒也。
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魏王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春秋》书葬原仲、翚帅师。嗟夫!圣人之为虑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