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元柱(一五八九 — 一六三六),字仲玉,号森琅。顺德人。明熹宗天启二年(一六二二)进士,初授翰林院庶吉士,拔选陕西道御史。以疏参东厂魏忠贤,忤旨夺官归里。乃构堂于粤秀山麓,颜曰“偶然”。毅宗崇祯元年(一六二八),召补福建道御史。三年,监北京乡试。旋奉敕按云南,便道归省,连遭父母之丧,起补广西参议,未赴而病卒。有《偶然堂集》四卷。事见罗孙耀撰墓志铭、吴元翰撰行状。清黄培彝修康熙十三年刊《顺德县志》卷八、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三有传。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