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佑,[公元?年至九七五年前不久]字不详,本幽州人,徙居金陵。生年不详,约卒于宋太祖开宝八年以前不久,年三十六岁。唐时累官虞部员外郎、内史舍人。在南唐时期,从挽救危难时局出发,借鉴《周礼》古经实行变法,变法很快失败,但其变法思路与历史影响不可抹杀。通过发掘考察李觏、王安石的有关作品,可以证明潘佑变法对李觏、王安石的学术思想产生了影响,王安石变法是包括潘佑、李觏在内的晚唐以来南方文化的一个合理发展。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