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万里西风助我登上滕王阁,楚江波涛惊起,云层翻腾。远远望去好像船从树梢上驶过去,有时水鸟雀沙边飞落。晚上阴雨遮天,与唐时无异。
秋天来临、气蓑悲伤,自叹十年官场浮沉,多次落职乡居。唉,算了算了,不去说它了。天地之大,却没有我落脚之地。
注释
满江红:词牌名,又名《上江虹》、《念良游》、《伤春曲》,宋以来始填此词调。豫章:郡名,治所在今江西南昌。
“万里”三句:暗用王勃故事。写自己登临高阁时的兴致。传说王勃往道南昌,水神以风助之,一夕行四百余里。
正槛(jiàn)外:门外正是。
楚山:指西山又名南昌山(今湖北省西部)。古时南昌属楚地,故称西山为楚山。。楚江:指赣江。作:起。
木末(mùmò):树梢。一作“林杪”。
紧:深,浓。秋意已深。
休休莫莫:罢休,罢了。
乾坤:指天地。
着(zhuó):安放。
断送:逗引。角:号角。
参考资料:
上片重在写景。“万里”用得极有气势,“吹”极为生动,写出了登临高阁时的兴致。这里引用了王勃的故事。传说他往南昌途中,水神曾助以神风,使他一夕行四百余里,民谚谓“时来风送滕王阁”。这个故事更表现了作者的兴致,还自然地将目前的登临与王勃当年联结了起来。“正槛外、楚山云涨,楚江涛作。”“槛外”写出了当时居高临下凭栏四望的感觉。楚山,指西山。楚江,指赣江。“云涨”、“涛作”,景象当时壮观,可以想见词人心潮的激荡。“何处征帆木末去,有时野鸟沙边落。”这是写登高远望时所看到的景象,征帆像行驶在树梢上,野鸟有时落在沙边。“有时”,二字极为传神。“近帘钩、暮雨掩空来,今犹昨。”“暮雨”说明其伫望之久。正当游目骋怀、沉入遐思时,雨雾扑帘而来,真是“珠帘暮卷西山雨”,与王勃当年所见情景如此相象,也不禁临风嗟叹了。
下片重在抒情。“秋渐紧”四句均是由景人情。秋天是易使人感伤的季节,更何况词人此刻正处于官场失意、前途渺茫之际。看远方天水相接,渺渺茫茫,思及自己年过半百,依然漂泊未定,任谁能不伤感,故而“叹十年心事,休休莫莫”。现在,自己岁月无多,天下虽大,无奈奸臣当道,哪里是自己的容身之所。“乾坤虽大愁难着”。乾坤之大却安放不住、也安放不下他的“愁”。这里以固态体积状愁,既给人以形之大、又给人以质之重的感觉,想象奇特。上面都是登高临景惹起的对往事的回忆和无限慨叹,往事本不堪回首,但面对此景情不自禁,由此抒发出的郁闷不平之气,亦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向黄昏、断送客魂消,城头角。”临近黄昏,城头的号角又吹起来了,声声入耳,又勾引起迁客无尽的羁旅愁思这正与上片“暮雨”照应,角声混合着秋风、雨意,是多么萧条悲凉的感觉。这是一个倒装句。把“城头角”放在最后,又使人觉得他的无尽愁思似乎像那声声号角一样,在广阔的秋空中,久久回荡。这又变成一个以景结情的好句。“乾坤虽大愁难着”痛愤无比,结句哀思绵绵,刚柔相济,益显其沉痛悲郁。
全文上片写登滕王阁览景,下片借景抒情,由近及远回首往事,十年来宦海沉浮,如流年似水,去日苦短,能有作为的岁月不多了。而社稷颠危,国难深重,有志难伸,内忧外患,充满胸间。临近黄昏,城头的号角更勾引起迁客无尽的羁旅愁思。
参考资料:
淳祐七年(1247年)春夏,吴潜居朝任同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等要职,七月遭受台臣攻击被罢免,改任福建安抚使,当时其兄吴渊供职于南昌,此词应该为词人前往福州道经南昌时所作。
参考资料:
吴潜(1195—1262) 字毅夫,号履斋,宣州宁国(今属安徽)人。宁宗嘉定十年(1217)举进士第一,授承事郎,迁江东安抚留守。理宗淳祐十一年(1251)为参知政事,拜右丞相兼枢密使,封崇国公。次年罢相,开庆元年(1259)元兵南侵攻鄂州,被任为左丞相,封庆国公,后改许国公。被贾似道等人排挤,罢相,谪建昌军,徙潮州、循州。与姜夔、吴文英等交往,但词风却更近于辛弃疾。其词多抒发济时忧国的抱负与报国无门的悲愤。格调沉郁,感慨特深。著有《履斋遗集》,词集有《履斋诗余》。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
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
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