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花是无知的,月是无聊的,酒也是无法消愁解恨的。把茂盛的桃树砍断,减损他的风景,把吟风咏月诗人讴歌的鹦哥煮熟,做下酒菜。焚烧砚台书籍,捶坏琴撕毁画,销毁所有的文章抹去所有的功名。我荥阳郑家原本就有慕歌家世,乞食风情,只靠教歌度曲,乞食与人,也能自自在在地活下来。
自己天生的单寒骨相没法改变,头戴席帽身着青衫的瘦弱寒酸相为人所笑。长期居住于破巷之中,住处蓬门秋草,窗户不严挡不住风雨,夜夜伴随孤灯度过。难道老天爷还要封住词人之口,连叹气都不允许吗?疯狂至极,于是取出乌丝栏百幅,细细写出心中凄清之恨。
注释
沁(qìn)园春:词牌名,又名“寿星明”“洞庭春色”等。双调一百一十四字,平韵。
夭桃:茂盛的桃树。
斫(zhuó):砍。
煞(shā):同“杀”,减损。
佐(zuǒ):辅助。
椎(chuí):捶。
荥(xing)阳郑:郑板桥的自称,以表对封建礼法的蔑视。“荥阳郑”指郑元和的故事。荥阳郑生本宦家之子,与妓女李娃恋爱,金钱被老鸨设计掏空,靠帮人唱丧歌糊口。后来又沦为乞丐。李娃于心不忍,不忘旧情,予以搭救,帮助他考上功名。唐白行简《李娃传》即叙其事。郑板桥对这个风流韵事,然而近于子虚乌有的元祖十分敬佩,在作品中曾三次提到他。
风情:旧指男女相爱的情怀。
骨相:指人的骨骼相貌,旧谓骨相好坏,注定人一生的命运。
席帽青衫:明清科举时儒生或秀才的服装。
太瘦生:即太瘦。生,语助词。
蓬门、破巷:贫者所居。
箝(qián):通“钳”,钳制。
乌丝:全称乌丝栏,一种专供书写用,带黑格的绢素或纸张。
参考资料:
这首词是作者出仕前,中年落拓扬州时所作,时间大约是雍正七年(1730年)。这首词是为表达愤世妒俗之情而作。
参考资料:
一开头,作者就对“花”“月”“酒”这些为一般诗人所沉湎而讴歌的事物加以否定,表明自己并非“风月派”。说花是无知的,不必为花伤情,月是无聊的,不必为之徘徊流连,酒也是无法消愁解恨的,更不必沉湎,不必讴歌。下面“把天”四句,进一步以丰富的想象表明自己并非抒写闲愁的“风月”词人。词中说,要把“风月派”赞美的艳丽茂盛的桃树砍断,杀他风景要把吟风咏月诗人讴歌的鹦哥煮熟,做下酒菜。作者为什么对“风月派”诗人讴歌的事物如此忌恨如仇。他曾在《词钞自序》中说:“少年游冶学秦柳,中年感慨学辛苏。”此篇是中年之作,正是写苏辛慷慨之词的时候。另外他在《潍县署中与舍弟第五书》中谈到:“文章以沉着痛快为最”,应该“敷陈帝王之事业,歌咏百姓之勤苦”,而那些“逐光景,慕颜色”的“风月花酒”之作,“虽刳形去皮,搜精抉髓,不过一骚坛词客尔,何与于社稷生民之计,《三百篇》之旨哉”由此可见,他对诗词“只吟风月”是否定的,这里表现了他以诗词用世的积极态度。“焚砚”三句,是世事不容,“老不得志”而发出的激愤之词。作者年幼读书,“自竖立,不苟同俗”,虽有出众才华,结果过了“而立之年,仍无“而立”之举,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秀才而已。这怎不使作者愤愤不平。“焚砚”三句,写决心要一反常规,不再读书、写字、弹琴、作画、写文章。“焚”“烧”“椎”“裂”“毁”“抹”等几个动词,既生动又形象地勾出作者激愤决绝的神态。“荥阳”三句,是引《李娃传》中的常蝇刺史之子郑生奉父命赴长安应试,爱上妓女李娃,弃试,流连花巷,钱尽被逐街头行乞的故事,借以自喻,表示对封建礼法的蔑视。
下片继续写自己贫困潦倒,抒发对黑暗社会的愤懑之情。开头两旬写自已从来就是穷命相,这是难以更改的,任人笑他头戴教席帽,身穿秀才衣的瘦骨伶仃模样。“看蓬门秋草”的“看”提领以下四句,写家门贫困,冷落孤单。“蓬门”指家门贫寒,“秋草”写门前冷落。作者曾有诗写道:“座有清风,门无车马。”在《七歌》一诗中写此时生活是“爨下荒凉告绝薪,门前剥啄来催债”,是“几年落拓向江海,谋事十事九事殆”,是“寒无絮络饥无糜”,“空床破帐寒秋水”,其贫困之状可见。词中的“疏窗细雨,夜夜孤灯”,进一步描写自己的冷落孤寂——细雨敲打着稀疏的窗棂,夜夜是孤灯伴着自己,“自刻苦,自激愤”地读书。作者曾在《自叙》中说:“板桥最穷最苦,貌又寝陋,故长不合于时,不见重于时,又为忌者所阻,不得入试。”这就是他入仕之前的生活。他说自己的性格“放荡不羁,漫骂无择”,经常“敖言高谈,臧否人物”,如此更被世人视为“狂”、“怪”。更重要的,板桥是生活在清朝前期的汉族文人,其时国内民族矛盾仍很尖锐,文字狱屡见不鲜,他目睹者竟达十二次之多。板桥好友杭世骏就是因条陈“泯满汉之见”,而被罢官,板桥的同窗陆骖因文字狱而被戮尸;板桥自己也被迫将已刻好的诗钞址十儿首明显地流露反满情绪的诗从板子上铲去。这炎凉的世情,这深重的压迫,使他情不自禁地呼出:“难道天公,还箝恨风不许长吁一两声?’’这是以反诘句式将郁结在心中的不平投向那不平的社会。此是全词的点题之笔。表面上是质问天帝,实则指责人间,抨击清统治者,“恨”字极写对黑暗社会的愤怒之情。这不仅是板桥个人的恨,同时也表达了当时有正义感的人的心声。
“颠狂甚”是借用世人语。因作者不肯从俗,因而常遭白镢,并斥为“狂”、“怪”。这里借而用之,表示自己决不妥协的精神。结句说:我要取百幅乌丝格纸来细写自己凄清情怀。“凄清”一词,表明自己写的绝非“风月”之作,而是抨击社会,抒写个人怀抱的词章。
这首词表现了对黑暗社会的不满与反抗。想象奇特,富有浪漫主义精神,运用反语激词来抒写自己情感,更加强烈、感人,通过具体的富有特征的景物来渲染清苦的生活,生动形象,词语通俗,用典活脱。这首词当时即已为人传诵,板桥在《刘柳鄙册子》中说:“南通州李瞻云,曾于成都摩诃池上听人诵予《恨》字词,至‘蓬门秋草,年年破巷,疏窗细雨,夜夜孤灯’皆有赍咨涕演之意。后询其人,盖已家弦户诵有年。”
参考资料:
郑板桥(1693—1765)清代官吏、书画家、文学家。字克柔,汉族,江苏兴化人。一生主要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世称“三绝”,擅画兰、竹、石、松、菊等植物,其中画竹已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著有《板桥全集》。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元年进士。中进士后曾历官山东范县、山东潍县知县,有惠政。以请臻饥民忤大吏,乞疾归。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