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伸(1088—1156)字伸道,号友古居士,莆田(今属福建)人,蔡襄孙。政和五年(1115)进士。宣和年间,出知潍州北海县、通判徐州。赵构以康王开大元帅幕府,伸间道谒军门,留置幕府。南渡后,通判真州,除知滁州。秦桧当国,以赵鼎党被罢,主管台州崇道观。绍兴九年(1139),起知徐州,改知德安府。后为浙东安抚司参谋官,提举崇道观。绍兴二十六年卒,年六十九。《宋史翼》有传。伸少有文名,擅书法,得祖襄笔意。工词,与向子諲同官彭城漕属,屡有酬赠。有《友古居士词》一卷。 存词175首。
从事有示愈以《荆谭酬唱诗》者,愈既受以卒业,因仰而言曰:“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好之,则不暇以为。
今仆射裴公,开镇蛮荆,统郡惟九;常侍杨公,领湖之南,壤地二千里。德刑之政并勤,爵禄之报两崇。乃能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往复循环,有唱斯和,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铿锵发金石,幽眇感鬼神,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苟在编者,咸可观也。宜乎施之乐章,纪诸册书。”从事曰:“子之言是也。”告于公,书以为《荆谭酬唱诗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