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田家老翁住在东面山坡,说自己一辈子隐居在这里。
两鬓斑白不曾记得岁月时日。只是看到满山绿遍才知春天又至。
门前所种柳树已高同深巷,山间清泉流响进入池塘。
老牛膘肥体壮一天能耕十亩地,老翁清闲时常扫一扫院子。
有客远来就用美酒招待,兴致浓厚常常吟诵先人的诗。
山岩洞穴里藏着鼹鼠,水边竹林里潜伏着鸬鹚。
村子旧址上人烟稀少,喝醉后根本顾不上辩认道路。
今夜应该在这里歇息,明天一早就与老翁告辞。
注释
陂(bēi):山坡。
兹:此地。
识春时:知道春天的到来。
茅茨(cí):茅屋。茨,用芦苇或茅草建成的屋。
平吟:平和自然地吟诵。
鼹(yǎn)鼠:田鼠。
鸬鹚(lú cí):水禽。鱼鹰,俗称水老鸦。
怯路歧:担心路有岔道。
拂曙:拂晓,天将明时。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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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写诗人寄宿农家、与老翁饮酒所见所感的内容,表现农人的闲静惬意和诗人对农家生活的极大兴趣。一联是老翁身世,居此已久。二联是远离尘世,不计时日。三、四两联是勤快但不忙碌的劳作。五联是热情待客。从吟诗看。农人是位隐居的官吏,诗人遂与他有共同语言。六联是自然景观。最后两联是表明心迹。诗的笔法属白描,抒写逼真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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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适(704—765年),字达夫,一字仲武,渤海蓨(今河北景县)人,后迁居宋州宋城(今河南商丘睢阳)。安东都护高侃之孙,唐代大臣、诗人。曾任刑部侍郎、散骑常侍,封渤海县侯,世称高常侍。于永泰元年正月病逝,卒赠礼部尚书,谥号忠。作为著名边塞诗人,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与岑参、王昌龄、王之涣合称“边塞四诗人”。其诗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有文集二十卷。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