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万物生于天地,人类高贵无比。
设立君主管理百姓,成为世上正常规矩。
天子车辙国君马迹,畅通天下纵横各地。
决定人才优劣升降,掌握百姓繁衍生息。
我要赞美圣贤君主,他们总管国家疆域。
分封诸侯授给官爵,建立井田颁布法律。
宁烧丹书废除刑罚,也不乱开释罪先例。
舜时皋陶周时甫侯,作为狱官错在哪里?
可惜可叹后代人们,制度办法统统改易。
驱使百姓辛劳奉君,摊派徭役榨取民力。
虞舜下令漆饰食具,激起众国纷纷叛离。
哪如唐尧俭朴实在,用柞做椽且不削齐。
难怪世人赞赏伯夷,盼望搞好社会风气。
奢侈本是最大罪恶,节俭美德不容怀疑。
许由不肯接受天下,难道需要辨出道理?
只要实行兼爱尚同,再疏也会和睦亲密。
注释
度关山:乐府旧题,属《相和歌·相和曲》。
牧:养育管理。
轨则:法度、准则。轨,应遵循的规则。
经纬:原指道路,南北之道为经,东西之道为纬。这里用作动词,指经由东西南北道路。四极:四方极远之地。四境。
黜(chù)陟(zhì)幽明:贬退不明事理的人,提拔干练的人。黜,降职或罢免。陟,提升,升迁。幽明,分别指昏庸者和德才兼备者。
黎庶:黎民庶民,即百姓。繁息:指人繁殖生息。
於(wū)铄:唔呀闪烁。
总统:总揽,总管。邦域:国家,邦国的疆域。
封建:封赏建立,封邦建国。古代帝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使之在各区域内建立邦国。五爵: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井田:周代的土地制度。以方九百亩为一里,划为九区,形如“井”字,故名。其中心为公田,外八区为私田,八家均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治私事。刑狱:刑罚狱讼。
燔(fán):焚烧。丹书:古代用朱笔记载犯人罪状的文书。一说指传说中赤雀所衔的瑞书,即《洛书》。
无普:不能普及。赦赎:允许犯人用钱物赎免罪刑。
皋陶(yáo):亦作“皐陶”。亦作“皋繇”。传说虞舜时的司法官。狱官或狱神的代称。甫侯:一作“吕侯”,周穆王时任司寇。泛指司法官。
嗟哉:感叹词。
改制易律:更改制度变换律法。
劳民:使人民劳苦。
役赋:劳役赋税。
舜漆食器:虞舜用漆器为食器。食器,饮食用具。
畔者:叛离者。畔,同“叛”。
采椽(chuán)不斫(zhuó):采用柞木作椽,不加砍凿修整。椽,放在檩上架着屋顶的木条。
伯夷:商朝末年孤竹君的长子。孤竹君死后,同其弟叔齐互相谦让王位,弃国逃走。商亡后隐居首阳山。
厉俗:激励世俗。厉,劝勉。
侈恶:奢侈的罪恶。
俭为共德:言节俭是上下一致遵守的道德。
许由:传说中的隐士。相传尧想把天下让给许由,许由不肯接受,并且认为是对他的侮辱。
讼曲:打官司,辨曲直。
兼爱:同时共爱。墨子提倡的一种伦理学说。他针对儒家“爱有等差”的说法,主张爱无差别等级,不分厚薄亲疏。《墨子》中有《兼爱》三篇,阐述其主张。尚同:崇尚同德。墨子的政治思想。谓在“尚贤”的基础上,推选贤者仁人,主张地位居下者逐层服从居上者,从而达到“一同天下之议”的治世。
戚:亲近。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度关山》一诗表现了曹操的政治理想。其内容讲的是执政者要勤俭、爱民、守法。曹操用法严峻,有犯必纠,这是一种法家精神,他反对滥用刑罚,提出要依法而行。曹操提倡节俭,《三国志·魏书》记载曹操“不好华丽,后宫衣锦绣,侍御履不二采,帷帐屏风坏则补纳,茵褥取温,无有缘饰”。“俭为共德”是作者极力提倡的。
此诗开头直接提出“天地间,人为贵”,凸现了诗人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接着写自己的政治理想:君主贤明,制定法规,全国统一,以奢侈为大恶,以俭朴为美德。退昏庸,举明智,官吏尽职,百姓安定,人口繁息,设立刑狱,执法正当。人与人之间,退让不争,上下相同,彼此亲爱。
全诗表达了诗人以“让”与“兼爱”为基础的大同思想,为了充分表达这一思想,诗人并写两面,一是通过叙述古代君主治民的法则,认为退小人任用德才兼备者是国家昌盛的基本保证;二是通过尧舜之间的对比,提出纠正“侈恶之大”的方式,即“俭为共德”,在此基础上,提出“让”与“兼爱”,即国君贤明,君民平等,执法公正,讼狱不兴的大同思想。从中可见诗人渴望国家统一,天下安定的愿望。
这首诗在内容上,反对“劳民为君,役赋其力”,蕴涵着孟子倡导的民本思想。在写作上,除了采用正面颂扬的形式之外,“嗟哉后世”八句使用了对比手法。通过对比,肯定了民本思想,揭示了奢华造成的后果。
参考资料:
曹操(155年-220年正月庚子),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汉族。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三国中曹魏政权的缔造者,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为武皇帝,庙号太祖。曹操精兵法,善诗歌,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的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散文亦清峻整洁,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鲁迅评价其为“改造文章的祖师”。同时曹操也擅长书法,尤工章草,唐朝张怀瓘在《书断》中评其为“妙品”。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羞看镜里花,憔悴难禁架,耽阁眉儿淡了教谁画?最苦魂梦飞绕天涯,须信
流年鬓有华。红颜自古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无人处,盈盈珠泪偷弹洒琵琶。
恨那时错认冤家,说尽了痴心话。
一杯别酒阑,三唱阳关罢,万里云山两下相牵畦。念奴半点情与伊家,分付
些儿莫记差:不如收拾闲风月,再休惹朱雀桥边野草化。无人把,萋萋芳草随君
到天涯。准备着夜雨梧桐,和泪点常飘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