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西湖的春天,像一幅醉人的风景画。群山环绕,湖水汪汪一碧,水平如镜。
松树在山上排开层层一片翠色,一轮圆月映入水中,好像一颗明珠,晶莹透亮,跳荡悬浮。
早稻犹如一块巨大的绿色的毛毯上绒头,舒展的新蒲像少女身上飘曳的罗裙飘带。
我不能离开杭州到别处去,有一半原因是留恋这风景如画西湖。
注释
乱峰:形容山峰很多。西湖三面环山,有南高峰、北高峰、葛岭等。乱,缤乱。
排:排列松树众多,故称“排”。
点:明月一轮,故称“点”。
线头:指毛毯上的绒头。抽:抽出、拔出。
裙带:裙子上的飘带。蒲:香蒲,湖上生长的一种水草。
勾留:稽留,耽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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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描写杭州西湖春景诗。这首诗前六句写景,突出一个“绿”字,后两句写情,突出一个“恋”字,做到借景抒情,情景交融。后人评论此诗“以不舍意作结,而曰‘一半勾留’,言外正有余情。”全诗不仅结构上曲折委婉,而且借景深化了诗旨。
西湖的春天,像一幅醉人的风景画,三面群山环抱中的湖面,汪汪一碧,水平如镜。群峰上,松树密密麻麻排满山面,千山万峰显得一派苍翠。一轮圆月映入水中,好像一颗明珠,晶莹透亮,跳荡悬浮。
早稻初生,似一块巨大的绿色地毯,上面铺满厚厚的丝绒线头;蒲叶披风,像少女身上飘曳的罗带群幅。一幅格调清新的山水画图展现眼前,诗人不由发出对西湖风光的赞美。春色如此秀丽,作者不愿离开杭州回京,有一半因素就是舍不得这风景如画的西湖。
诗的前三联绘景,尾联抒情,全诗则情景交融,物我划一。首句鸟瞰西湖春日景色,谓其“似画图”。作者以具有如此浓重感情色彩的字眼儿入诗,并非偶然。在孩童时代,白居易曾立志要到杭州做官,心愿得酬,自然为之欣喜,其对杭州的深情于此可见一斑。此诗不仅是白居易山水诗中的佳构,亦是历代描写西湖诗中的名篇之一。
“乱峰”以下三句,具体描绘如画之景:群山环绕,参差不一,湖上水面平展;排排青松装点着山峦,如重重叠叠的翡翠,皎洁的月亮映入湖心,象一颗闪光的珍珠,这是多么诱人的美景呵!然而诗的旨趣并没有凝滞在范山模水的层面上,“碧毯”二句出人意表地把笔舌转到对农作物的体察上。在山水诗中嵌入农事,弄不好会雅俗相悖,很不协调,而白居易却别出心裁地把农事诗化了:早稻犹碧毯上抽出的线头、新蒲象青罗裙上的飘带。如此精妙新奇的比喻本身不仅体现出作者对湖区人民的关怀,使读者由此可以联想到正是这位自幼向往杭州的白刺史,一到任便体恤民瘼,浚井供饮,把杭州变成了人间天堂,从而铭戢其德惠。同时,在诗的写作上也是一种变格、一种可贵的出新,它比作者描绘西湖的另一名篇《钱塘湖春行》,立意更加新颖,语言益见精妙。
这首诗的结构曲折委婉,别有情致,特别是最后两句“以不舍意作结,而曰‘一半勾留’,言外正有余情。”(《唐宋诗醇》)那么其“言外余情”是什么呢?这得联系作者的有关行迹和创作来探寻。除杭州刺史之前,白居易原在长安任中书舍人。面对国是日荒,民生益困的现实,屡屡上书言事而不被采纳,眼见时局日危,朋党倾轧加剧,便自求外任,来到杭州。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他认为做隐士不好,做京官也不好,只有做杭州刺史闲忙得当,正合其意,即所谓“霅溪殊冷僻,茂苑太繁雄。唯此钱塘郡,闲忙恰得中。”这话是出自《初到郡斋寄钱湖州李苏州》一诗,在其他篇目中 尚有不少类似的说法,这既是作者的心里话,也是此诗的“言外余情”。
因为“皇恩只许住三年”,白居易抱着恋恋不舍的心情离开西湖,这种情绪本身具有很强的感染力。一千多年后的今天,西湖早已是驰名中外的湖山形胜之地,此诗亦不胫而走,值得玩味的是如今西湖十景中的“平湖秋月”、“苏堤春晓”、“三潭印月”等景观的命名,有的很可能是从这首《春题湖上》中的相应诗句衍化而来的。
从艺术上看,《春题湖上》最精采的是中间四句。诗人以幽丽华美的笔触,用一连串精妙的比喻,勾画出西湖的旖旎风光。比喻的精妙,表现在比物与被比事物的密合无间上。用翡翠比喻松树的绿色,用明珠比喻夜半时分高而远的明月,用碧毯细短的线头比喻幼小的绿色秧苗,用青罗裙飘拂的长带比喻舒展着的绿色的蒲叶,无不妥贴入微,真切动人。同时,诗人对湖上春光的珍惜与爱悦的感情,也在这几个比喻中自然地隐隐泄出。全诗由于有了中间这四句精当传神的比喻,一二句中的“似画图”才有了充实的具体内容,末两句的“勾留”之意才得以顺势推出。
“画图”二字是诗眼,下五句皆实写画图中景,以不舍意作结,而曰“一半勾留”,言外正有余情。
参考资料: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於不可救;起而强为之,则天下狃於治平之安而不吾信。惟仁人君子豪杰之士,为能出身为天下犯大难,以求成大功;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
天下治平,无故而发大难之端;吾发之,吾能收之,然后有辞於天下。事至而循循焉欲去之,使他人任其责,则天下之祸,必集於我。
昔者晁错尽忠为汉,谋弱山东之诸侯,山东诸侯并起,以诛错为名;而天子不以察,以错为之说。天下悲错之以忠而受祸,不知错有以取之也。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昔禹之治水,凿龙门,决大河而放之海。方其功之未成也,盖亦有溃冒冲突可畏之患;惟能前知其当然,事至不惧,而徐为之图,是以得至於成功。
夫以七国之强,而骤削之,其为变,岂足怪哉?错不於此时捐其身,为天下当大难之冲,而制吴楚之命,乃为自全之计,欲使天子自将而己居守。且夫发七国之难者,谁乎?己欲求其名,安所逃其患。以自将之至危,与居守至安;己为难首,择其至安,而遣天子以其至危,此忠臣义士所以愤怨而不平者也。
当此之时,虽无袁盎,错亦未免於祸。何者?己欲居守,而使人主自将。以情而言,天子固已难之矣,而重违其议。是以袁盎之说,得行於其间。使吴楚反,错已身任其危,日夜淬砺,东向而待之,使不至於累其君,则天子将恃之以为无恐,虽有百盎,可得而间哉?
嗟夫!世之君子,欲求非常之功,则无务为自全之计。使错自将而讨吴楚,未必无功,惟其欲自固其身,而天子不悦。奸臣得以乘其隙,错之所以自全者,乃其所以自祸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