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秋天的大涤山,美景无限,我难以一一游览;秋天的大涤山,引起我无限遐思,更难一一形诸笔端。
你看,那碧绿的山涧,泉水奔流,带来了片片红叶;青葱的树林上空,朵朵白云萦绕飘荡。
一只飞鸟不知从何处飞来,扑腾腾地冲进了树阴;夕阳西下,满山的知了,不停地鸣唱。
我想,这美妙的夜晚,雨打芭蕉,声声点点,是那么的悦耳;有谁,将与我一起,在枕上细细地聆听,联翩浮想?
注释
洞霄宫:在今浙江余杭县西南大涤山中,唐建天柱观,宋改名洞霄宫。
无垠:无边,无尽。
参考资料:
林逋是杭州孤山的隐士,来此游览,写下他的观感。此诗就是其中的一首。一般研究者认为,宋诗讲究议论,起于欧阳修等人学韩愈古文,遂在诗中借鉴古文的写法,形成了以散文为诗的风格,同时也把议论带入到诗中。林逋这首诗,首联也以散文笔法起,作一总论,可以说走在了欧阳修等人的前面。
诗写的是宿洞霄宫,采取的是历来游览留宿诗的习惯写法,即先不写宿而写游。首联作一大概括。洞霄宫在大涤山中,诗第一句便写山,说秋天的大涤山,美景无限,难以遍历,也难以缕述;第二句接述游山的感触,美景无限,他游览时的快意,也难以缕述。这样,诗作了一番大范围、居高临下的总述,把山景及自己的游兴交代出来,写得很满。
以下两联便具体写山,铺陈“秋山不可尽”处。诗在写山时,紧紧把握住“秋”字,首先说碧绿的涧水在山石间奔流,水中漂来了片片红叶;茂密的树林上端,白云在悠闲地飘浮。这一联使用了几种亮丽的色彩,碧涧、红叶、青林、白云,把山林装点得绚丽多彩;水在奔流,云在飘荡,又写出山中的幽阒,体现出诗人面对山景的喜悦心情。碧涧中流下红叶,很像晋刘晨、阮肇游天台山遇仙女前,见到一条涧水,漂下片片红色的桃花那种仙境;青林点缀着白云,其意境有似晋陶弘景的“山中何所有?岭上有白云”那样超尘绝俗的诗句。大涤山是道家第七十二福地,诗人勾勒的这派悠闲高雅的景色,似乎也充满了隔绝人寰的仙风道气,这也是诗人所要表白的“秋思亦无垠”的一个方面。
“凉阴一鸟下,落日乱蝉吟”,也是写景,但笔法又换,转入明净轻快。诗仍关合秋天,但又插入当天的时间,表明已是黄昏时候,为下宿洞霄宫作伏。上联写的是自然界纯净的景色,重点是静,尽管水在流、云在飘,都是相对的静止,有声的无声;这联的重点放在动与闹上,说在树林清凉的树阴中,一只鸟儿扑腾腾地飞来栖下,落日照着山林,到处是秋蝉的鸣声。这联写得很有兴味,与前面合成一个和谐统一的氛围,显得诗人在山中徘徊,充满留恋,以至于把整个身心都沉浸在自然之中,处处呈现出自然界的真趣。
最后,诗才归结到“宿”字上,但又不直接写,而是宕开一层。洞霄宫中种了许多芭蕉,诗便由芭蕉想到晚上听雨,便通过虚拟听雨来实写住宿。“此夜芭蕉雨”,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山中气候多变,目前是晴天,晚上就会下雨。因雨,他想到了那秋雨打在芭蕉叶上的充满韵味的响声。另一种解释,诗人宿洞霄宫是秋天,秋风萧瑟,摇动着芭蕉,夜深人静,满树沙沙,黄叶飘阶,犹如不绝的雨声。想到晚上美妙的秋声,诗人不禁问道:“有谁和我一起在枕上共听呢?”这样一问,留了想象的余地,也回照了首联的“秋思亦无垠”句。
林逋这首诗写得工巧细致、闲远冲淡,如其为人。对偶整齐,层次分明,景与情自然地融合在一起,韵味无穷。梅尧臣《林和靖先生诗集序》说林逋诗“咏之令人忘百事”,这首诗正有这样的魅力。
参考资料:
林逋(967一1028)字君复,汉族,浙江大里黄贤村人(一说杭州钱塘)。幼时刻苦好学,通晓经史百家。书载性孤高自好,喜恬淡,勿趋荣利。长大后,曾漫游江淮间,后隐居杭州西湖,结庐孤山。常驾小舟遍游西湖诸寺庙,与高僧诗友相往还。每逢客至,叫门童子纵鹤放飞,林逋见鹤必棹舟归来。作诗随就随弃,从不留存。1028年(天圣六年)卒。其侄林彰(朝散大夫)、林彬(盈州令)同至杭州,治丧尽礼。宋仁宗赐谥“和靖先生”。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