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长叹愁思,与你离别之情,攀爬在稀疏的柳枝上、折断的梅枝上、还有西部的楼台上,难舍难分。
千里之外的边关覆盖在春雪里,远去的雁群已经飞来,却不见你的身影。那长叹愁思,只有月亮的影子在西北戈壁滩上徘徊。
注释
定西番:唐教坊曲名,后用作词调名。此调有不同格体,俱为双调,这里列举一体,三十五字,上片四句一仄韵两平韵:下片四句,两仄韵两平韵。四平韵为主,三仄韵借叶。
汉使:本指汉朝出使西域的官员,这里泛指远戍西陲的将士。
攀弱柳:古人有折柳赠别的习俗。
折寒梅:折梅花以赠远人。南朝宋陆凯《赠范晔》:“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上高台:登台遥望,以寄乡思。
玉关:即玉门关,在今甘肃敦煌。
羌(qiāng)笛:古老的单簧气鸣乐器,已有2000多年历史,流行在四川北部阿坝藏羌自治州羌族居住之地。
月徘徊:意谓月亮也被凄怨的笛声所感动而在空中徘徊。
参考资料:
此词表现征人思妇的离愁别怨。
上片采用铺叙的手法。点明人物、时间、情事,追述征人当年离别的情景。“攀弱柳” 句,通过一连串的动作描写。组接成动人的离别画面,蕴含着依依难舍的深情。攀柳、折梅、上高台,这些动作均围绕“汉使离别”这一中心而层层展开。既有鲜明的人物形象。又蕴涵浓浓的离别情意。所以耐人寻味。
换头处描写思妇遥想边塞风物,“千里玉关春雪”。构成一幅富有边塞特征的辽阔苍茫的画卷,寄托着对于远方亲人的急切思念;然而“雁来人不来”,表达出失望寂寥的愁告。结末两句借助富有特征性的羌笛、明月视听意象的刻撕,消染出凄清、悲凉的情感氛围,渗透着征人思妇格外浓烈的悲。王昌龄《从军行》诗歌写道:“更吹羌笛《关山月》,无怨之意。那金闺万里愁。”温词与王诗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作品摆脱了温词绮美秫艳的一般风格,而是择用歌咏边塞题材的典型意象,通过短促刚直的句式、质朴简洁的语言。更为深切自然地抒写了征人思妇的愁怨,带来了独特的审美享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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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庭筠(约812或说801、824)年—约866或说870、882年)唐代诗人、词人。本名岐,字飞卿,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东南)人。富有天赋,文思敏捷,每入试,押官韵,八叉手而成八韵,所以也有“温八叉”之称。然恃才不羁,又好讥刺权贵,多犯忌讳,取憎于时,故屡举进士不第,长被贬抑,终生不得志。官终国子助教。精通音律。工诗,与李商隐齐名,时称“温李”。其诗辞藻华丽,秾艳精致,内容多写闺情。其词艺术成就在晚唐诸词人之上,为“花间派”首要词人,对词的发展影响较大。在词史上,与韦庄齐名,并称“温韦”。存词七十余首。后人辑有《温飞卿集》及《金奁集》。
慧庆寺距阊门四五里而遥,地僻而鲜居人,其西南及北,皆为平野。岁癸未、甲申间,秀水朱竹垞先生赁僧房数间,著书于此。先生旧太史,有名声,又为巡抚宋公重客,宋公时时造焉。于是苏之人士以大府重客故,载酒来访者不绝,而慧庆玉兰之名,一时大著。
玉兰在佛殿下,凡二株,高数丈,盖二百年物。花开时,茂密繁多,望之如雪。虎丘亦有玉兰一株,为人所称。虎丘繁华之地,游人杂沓,花易得名,其实不及慧庆远甚。然非朱先生以太史而为重客,则慧庆之玉兰,竟未有知者。久之,先生去,寺门昼闭,无复有人为看花来者。
余寓舍距慧庆一里许,岁丁亥春二月,余昼闲无事,独行野外,因叩门而入。时玉兰方开,茂密如曩时。余叹花之开谢,自有其时,其气机各适其所自然,原与人世无涉,不以人之知不知而为盛衰也。今虎丘之玉兰,意象渐衰,而在慧庆者如故,亦以见虚名之不足恃,而幽潜者之可久也。花虽微,而物理有可感者,故记之。
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嗟乎!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犹且从师而问焉;今之众人,其下圣人也亦远矣,而耻学于师。是故圣益圣,愚益愚。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云者,则群聚而笑之。问之,则曰:“彼与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呜呼!师道之不复可知矣。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齿,今其智乃反不能及,其可怪也欤!
圣人无常师。孔子师郯子、苌弘、师襄、老聃。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孔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李氏子蟠,年十七,好古文,六艺经传皆通习之,不拘于时,学于余。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贻之。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