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河伯见海若,傲然誇秋水。小物昧远图,宁知通方士。
多君紫霄意,独往苍山里。地古寒云深,岩高长风起。
初登翠微岭,复憩金沙泉。践苔朝霜滑,弄波夕月圆。
饮彼石下流,结萝宿溪烟。鼎湖梦渌水,龙驾空茫然。
早行子午关,却登山路远。拂琴听霜猿,灭烛乃星饭。
人烟无明异,鸟道绝往返。攀厓倒青天,下视白日晚。
既过石门隐,还唱石潭歌。涉雪搴紫芳,濯缨想清波。
此人不可见,此地君自过。为余谢风泉,其如幽意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