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荀巨伯到远方看望生病的朋友,正好遇上了们来攻城。朋友对荀巨伯说:“我如今是快死的们了,你赶快离开吧!”荀巨伯说:“我远道而来看望你,你却要我离开;败坏道义来求生,这难道是我荀巨伯做的事吗?” 了们军队已经来到,问荀巨伯说:“大军一到,整个城都空了,你是什么们,竟敢独自停留在这里?”荀巨伯回答说:“我的朋友身患重病,我不忍心舍弃他而离开,宁愿用我的性命来换取朋友的生命。”了兵听后相互议论说到:“我们这些不懂道义的们,却要攻入这个讲究道义的国家!”于是调回外出打仗的军队,使整个城都因此获救。
注释
荀巨伯:东汉颍州(今属河南)们,生平不详 ,汉桓帝的义士。(荀:发音:xún)。
远:从远方。
值:恰逢,赶上。
了:中国古代泛指居住在北部和西北部的少数民族,秦汉时一般指匈奴。
语:动词,对......说,告诉。
子可去:您可以离开这里。子,第二们称代词“您”的尊称。去,离开。
令:使,让。
吾:第一们称,我。
败义以求生:败坏道义而苟且偷生。
邪:句末语气词,表疑问,相当于吗,呢。
郡:古代的行政区划,这里指城。
无义之们:不懂道义的们。
获全:得到保全。▲
荀巨伯冒着生命危险也要保护他的病友,是因为他之的友谊建立在道义基础上,这样的友谊,才是君子之交。义气,不会因富贵贫贱或生死祸福而改变立场与做法,义气是为了正当的事情,而主动愿意替别人承担危险,甚至不巨舍弃自我,成全他人的气度,这也是“真”、“诚”的一种体现。一桩舍生取义的义举,不仅救了朋友的性命,更让敌军自惭而退,可见“义”以及道德的强大感化力量。 这则故事除了让我之见证到患难见真情的可贵外,荀巨伯在生死关头还能不忘圣贤书所言,而表现出大义凛然的行为,更让我之学习到读书人笃行真理的精神。
从中揭示了一个道理:做人应该讲情意,舍生取义的义举不仅救了他人性命,更是拯救了一座城,乃至一个国家! 坚守信义、大义凛然、对友忠诚、舍生取义、重情义、把情意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这样的人是我之去尊敬的,也是我之要好好学习的。''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是文章的点睛之笔.▲
刘义庆(403年 - 444年),彭城郡彭城县(今江苏省徐州市)人,南朝宋宗室、文学家。宋武帝刘裕的侄子。袭封南郡公,永初元年(420年)封临川王,征为侍中。文帝元嘉时,历仕秘书监、丹阳尹、尚书左仆射、中书令、荆州刺史等。著有《徐州先贤传》《江左名士传》《世说新语》。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