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蜿蜒的山路从白云尽处延伸过来,长长的溪水两边都是春天的美景。
不时有落花随溪水飘流而至,远远地就可闻到水中的芳香。
闲静的荆门面对蜿蜒的山路,读书堂掩藏在茂密的柳树林中。
每当阳光穿过柳荫的幽境,清幽的光辉便洒满我的衣裳。
注释
阙题:即缺题。“阙”通“缺”。因此诗原题在流传过程中遗失,后人在编诗时以“阙题”为名。
道由白云尽:指山路从白云尽处延伸过来,也即在尘境之外。
道:道路。
由:因为。
春:春意,即诗中所说的花柳。
闲门:指门前清净,环境清幽,俗客不至的门。
深柳:即茂密的柳树。
幽映:指“深柳”在阳光映照下的浓荫。
每:每当。▲
阙题即缺题。殷璠《河岳英灵集》辑录此诗时便没有题目,后人因以“阙题”名之。此诗描绘的是通向一座深山别墅沿途的幽美环境,它不是写诗人自己山居的闲适,而是写友人山中隐居的幽趣。全诗清新自然,婉转流畅,按空间顺序写来,由远及近,从外向里而行,余韵萦绕,有一种异乎寻常的艺术魅力。
此诗一开头就写进入深山的情景。“道由白云尽”,是说通向别墅的路是从白云尽处开始的,可见这里地势相当高峻。这样开头,便已藏过前面爬山一大段文字,省掉了许多拖沓。同时,它暗示诗人已是走在通向别墅的路上,离别墅并不太远了。
“春与青溪长”,伴随山路有一道曲折的溪水,其时正当春暖花开,山路悠长,溪水也悠长,而一路的春色又与溪水同其悠长。为什么春色也会“悠长”呢?因为沿着青溪一路走,一路上都看到繁花盛草,真是无尽春色源源而来。青溪行不尽,春色也就看不尽,似乎春色也是悠长的了。
三、四两句紧接上文,细写青溪和春色,透露了诗人自己的喜悦之情。“时有落花至,远随流水香”这二句,要特别注意“随”字。它赋予落花以人的动作,又暗示诗人也正在行动之中,从中可以体味出诗人遥想青溪上游花在春光中静静绽放的景象。此时,水面上漂浮着花瓣,流水也散发出香气。芬芳的落花随着流水远远而来,又随着流水远远而去,诗人完全被青溪春色吸引住了。他悠然自适,丝毫没有“流水落花春去也”的感伤情调。他沿着青溪远远地走了一段路,还是不时地看到落花飘洒在青溪中,于是不期而然地感觉到流水也是香的了。
总括上面四句:开头是用粗略的笔墨写出山路和溪流,往下就用细笔来特写青溪,仿佛是把镜头里的景物从远处拉到眼前,让读者也看得清清楚楚,甚至还可以闻到花香水香。
一路行走,一路观赏,别墅终于出现在眼前。抬头一看,“闲门向山路”。这里是没有多少人来打扰的,所以门也成了“闲门”。主人分明爱好观山,所以门又向山路而设。进门一看,院子里种了许多柳树,长条飘拂,主人的读书堂就深藏在柳影之中。原来这位主人是在山中专心致志研究学问的。
写到这里,诗人从登山到进门的一路经历,都曲曲折折地描述下来了。但他不过把几件景物摄进镜头,并没有叙述经过,仅仅给你以几种不同的变化着的形象。
结末两句,诗人仍然只就别墅的光景来描写。“幽映每白日,清辉照衣裳。”这里的“每”作“虽然”讲。因为山深林密,所以虽然在白天里,也有一片清幽的光亮散落在衣裳上面。那环境的安谧,气候的舒适,真是专志读书的最好地方了。诗到这里,戛然而止,给读者留下了思索余地,更增加了诗的韵味。
全诗都用景语织成,没有一句直接抒情,然而情韵盈然,意境幽美。▲
本诗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这首诗原来应是有个题目的,后来不知怎样失落了。盛唐人殷璠《河岳英灵集》在辑录这首诗的时候就没有题目,后人只好给它安上“阙题”二字作为诗名。
《阙题》是一首五言律诗。此诗描绘的是通向一座深山别墅沿途的幽美环境,并不是写诗人自己山居的闲适,而是写友人山中隐居的幽趣。全诗清新自然,婉转流畅,按空间顺序写来,由远及近,从外向里而行,余韵萦绕,有一种别样的艺术魅力。
刘昚虚(约714年—约767年),亦作慎虚,字全乙,亦字挺卿,号易轩,洪州新吴(今江西奉新县)人,盛唐著名诗人。约生于开元二年(约714年),约卒于大历二年(约767年)。20岁中进士,22岁参加吏部宏词科考试,得中,初授左春坊司经局校书郎,为皇太子校勘经史;旋转崇文馆校书郎,为皇亲国戚的子侄们校勘典籍,均为从九品的小吏。殷璠《河岳英灵集》录其诗十一首。
得杨八书,知足下遇火灾,家无余储。仆始闻而骇,中而疑,终乃大喜。盖将吊而更以贺也。道远言略,犹未能究知其状,若果荡焉泯焉而悉无有,乃吾所以尤贺者也。
足下勤奉养,乐朝夕,惟恬安无事是望也。今乃有焚炀赫烈之虞,以震骇左右,而脂膏滫瀡之具,或以不给,吾是以始而骇也。凡人之言皆曰,盈虚倚伏,去来之不可常。或将大有为也,乃始厄困震悸,于是有水火之孽,有群小之愠。劳苦变动,而后能光明,古之人皆然。斯道辽阔诞漫,虽圣人不能以是必信,是故中而疑也。
以足下读古人书,为文章,善小学,其为多能若是,而进不能出群士之上,以取显贵者,盖无他焉。京城人多言足下家有积货,士之好廉名者,皆畏忌,不敢道足下之善,独自得之心,蓄之衔忍,而不能出诸口。以公道之难明,而世之多嫌也。一出口,则嗤嗤者以为得重赂。仆自贞元十五年,见足下之文章,蓄之者盖六七年未尝言。是仆私一身而负公道久矣,非特负足下也。及为御史尚书郎,自以幸为天子近臣,得奋其舌,思以发明足下之郁塞。然时称道于行列,犹有顾视而窃笑者。仆良恨修己之不亮,素誉之不立,而为世嫌之所加,常与孟几道言而痛之。乃今幸为天火之所涤荡,凡众之疑虑,举为灰埃。黔其庐,赭其垣,以示其无有。而足下之才能,乃可以显白而不污,其实出矣。是祝融、回禄之相吾子也。则仆与几道十年之相知,不若兹火一夕之为足下誉也。宥而彰之,使夫蓄于心者,咸得开其喙;发策决科者,授子而不栗。虽欲如向之蓄缩受侮,其可得乎?于兹吾有望于子,是以终乃大喜也。
古者列国有灾,同位者皆相吊。许不吊灾,君子恶之。今吾之所陈若是,有以异乎古,故将吊而更以贺也。颜、曾之养,其为乐也大矣,又何阙焉?
足下前章要仆文章古书,极不忘,候得数十篇乃并往耳。吴二十一武陵来,言足下为《醉赋》及《对问》,大善,可寄一本。仆近亦好作文,与在京城时颇异,思与足下辈言之,桎梏甚固,未可得也。因人南来,致书访死生。不悉。宗元白。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