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太阳西斜,光亮洒落到搭着稀疏的苇蓬的小船里。我独自吟诗了大半天却还是没有过江。
能够理解我心意的恐怕只有江面上的鹭鸶鸟了。它们不时地弯起一只脚,静静地单足站在船窗边,似乎在聆听着吟诵。
注释
①吴松江:又名吴江,即今流经苏州、上海等地的苏州河。
②孤吟:独自吟咏。
③鹭鸶(lù sī):又叫鸬鹚,一种水鸟。
④我意:作者心中所想的心事。
⑤翘足:举足,抬起脚来。
这首小诗遣词用字极为平易简淡,状物抒情活泼生动。它出现在“因仍历五代,秉笔多艳冶”的宋初,尤为难得,也传达了诗人高洁不俗的精神情趣。
第一、二两句描绘了夕阳西下,余晖斜照,江面上飘着一只搭有苇蓬的小船,“半日”说明小船已经飘荡很久了,坐在船舱里的诗人通过蓬顶透下的日光,也知道天色已晚,时近黄昏。从江面的吟诵声中可以看出,此刻诗人既无意过江又不急于返岸。这吟诵声在这风平浪静、薄雾降临的江面上显得格外清晰。无人欣赏与唱和,是那样的孤寂,从而看出江面只有作者一人一舟。这两句描绘了一幅有声的图画,画面孤寂而冷清。
第三、四两句,写尽诗人孤独之感,那一只只单足翘立、曲颈对窗的鹭鸶,仿佛理解人情、通晓事理。他们静静地伫立着,不时伸头探脑窥视着船舱里的诗人,似乎在聆听诗人吟诵。伴随着诗人泛舟,诗人于是对它们倾诉衷肠。诗人之“意”就是直道而行及“成败观千古,施张在思维”(《滴居感事》)的抱负,“屈于身兮不屈其道”(《三黜赋》)的决心,以及“薄宦苦流离,壮年心更衰”(《春日官舍偶题》)的苦闷等,诗人的“意”是复杂的,而这里用“唯有”二字重重勾勒,则他人不知“我意”,不言而喻。愤懑之气、寂寞之心见于言外。给读者留下无穷的寻味余地。同时鹭鸶便是诗人的知音,所以他逗留船上半日孤吟未过江,他要把所有的“意”向鹭鸶倾诉。“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诗人的这种写法正符合此刻他的心境。后两句通过写鹭鸶对他有情,从而表现他对鹭鸶的喜爱和对污浊官场的厌恶,正反映了人世对他的无情以及孤独的处境,这正是这首诗的“奇趣”之所在。
此诗以动静结合的特点着力渲染写景,人与野禽和谐相处的动人画面,使诗意与画意相互生发,趣味隽永,引人无限想遐思,风格朴素而饶有风韵,自然而颇见情趣清新悦目。▲
宋太宗至道元年(995年),王禹偁第二次遭贬。浮沉的仕宦生活使作者对险恶、黑暗的官场产生了厌恶。诗人怀着“宦途日日与心违,人世纷纷任是非”(《言怀》)的心情来到大自然中,有感于此,写下这首充满孤舟泛江、自得其乐的情趣的诗,以寻求精神安慰。
王禹偁(chēng)(954—1001)北宋白体诗人、散文家。字元之,汉族,济州巨野(今山东省巨野县)人,晚被贬于黄州,世称王黄州。太平兴国八年进士,历任右拾遗、左司谏、知制诰、翰林学士。敢于直言讽谏,因此屡受贬谪。真宗即位,召还,复知制诰。后贬知黄州,又迁蕲州病死。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文学韩愈、柳宗元,诗崇杜甫、白居易,多反映社会现实,风格清新平易。词仅存一首,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格调清新旷远。著有《小畜集》。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