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阅(约公元1126年前后在世)字闳休,自号散翁亦称松菊道人,舒城(今属安徽)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北宋末前后在世。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进士(榜名美成),做过钱塘幕官,自户部郎官责知巢县,宋徽宗宣和中任郴州知州。南宋建炎初,(公元1127年)以中奉大夫知袁州。致仕后定居宜春。初至,讼牒颇繁,乃大书“依本分”三字,印榜四城墙壁。郡民化之,谤四厅为无讼堂 。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踰 同:逾)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子贡问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