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是咏天台山神女之事。据《神仙传》和《续齐谐记》载,汉明帝永平时,剡县有刘晨、阮肇二人人天台山采药,迷失道路,忽见山头有一颗桃树,共取食之,下山,得到涧水,又饮之。行至山后,见有一杯随水流出,上有胡麻饭屑。二人过水行一里左右,又越过一山,出大溪,见二女颜容绝妙,唤刘、阮二人姓名,好像旧时相识,并问:“郎等来何晚也!”因邀还家,床帐帷幔,非世所有。又有数仙客,拿三五个桃来,说:“来庆女婿。”各出乐器作乐,二人就于女家住宿,行夫妻之礼,住了半年,天气和暖,常如春二、三月。常闻百乌啼鸣,求归心切。女子说:“罪根未灭,使君等如此。”于是送刘、阮从山洞口去。到家,乡里怪异,经查寻,世上已是他们第七代子孙。二人于是又想回返女家,寻山路,不获,迷归。至太康八年,还不知二人下落。天台仙子则成为文学作品常咏的对象。
此词第一句写仙女的穿着。第二句写她玩赏红豆以寄相思之情。第三句写其面部表情。四、五句写她身居仙境,而梦人间。结句点题,表明仙女的孤凄,春愁无人与共。语言含蓄,情在词中。▲
和凝(898-955年),五代时文学家、法医学家。字成绩。郓州须昌(今山东东平)人。幼时颖敏好学,十七岁举明经,梁贞明二年(916)十九岁登进士第。好文学,长于短歌艳曲。梁贞明二年(916)进士。后唐时官至中书舍人,工部侍郎。后晋天福五年 (940)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入后汉,封鲁国公。后周时,赠侍中。尝取古今史传所讼断狱、辨雪冤枉等事,著为《疑狱集》两卷(951年)。子和(山蒙)又增订两卷,合成四卷。
得西山后八日,寻山口西北道二百步,又得钴鉧潭。西二十五步,当湍而浚者为鱼梁。梁之上有丘焉,生竹树。其石之突怒偃蹇,负土而出,争为奇状者,殆不可数。其嵚然相累而下者,若牛马之饮于溪;其冲然角列而上者,若熊罴之登于山。
丘之小不能一亩,可以笼而有之。问其主,曰:“唐氏之弃地,货而不售。”问其价,曰:“止四百。”余怜而售之。李深源、元克己时同游,皆大喜,出自意外。即更取器用,铲刈秽草,伐去恶木,烈火而焚之。嘉木立,美竹露,奇石显。由其中以望,则山之高,云之浮,溪之流,鸟兽之遨游,举熙熙然回巧献技,以效兹丘之下。枕席而卧,则清泠之状与目谋,瀯瀯之声与耳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不匝旬而得异地者二,虽古好事之士,或未能至焉。
噫!以兹丘之胜,致之沣、镐、鄠、杜,则贵游之士争买者,日增千金而愈不可得。今弃是州也,农夫渔父,过而陋之,贾四百,连岁不能售。而我与深源、克己独喜得之,是其果有遭乎!书于石,所以贺兹丘之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