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万寿〔隋代〕
太华五千仞,长河九万里。山川每蕴玉,人物多君子。
丞相朝所宗,太尉国之纪。若人惟杰出,济世承馀祉。
趋庭遵教义,博物兼文史。奇声振宛洛,雅论穷名理。
伊余苦疲病,寂寞罕宾游。不言驱驷马,于焉访一丘。
缟纻始云赠,胶漆乃相投。优枕空长想,骖蹇遂无由。
忽此承来翰,华藻殊辉焕。虽则滥吹嘘,可以蠲忧叹。
怀袖终不灭,掌握方留玩。和风初应律,山莺已复新。
芳菲徒自好,节物不关人。劳歌虽有曲,无以报阳春。
孙万寿
孙万寿(?~608)字仙期,一字遐年,隋信都武强(今河北武强西南)人。生年不详,约卒于隋炀帝大业四年前后七年中,年五十二岁。祖宝,魏散骑常侍。父灵晖,齐国子博士。仁寿初,征拜豫章王长史,大业元年(605)转为齐王文学。当时诸王官属多被夷灭,万寿不自安,因谢病免。久之,授大理司直,卒于官,时年五十二。万寿著有文集十卷,已散佚,今存诗九首。
和赵茂嘉郎中双头芍药二首
辛弃疾 〔宋代〕
伤仲永
王安石 〔宋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折桂令·七夕赠歌者
乔吉 〔元代〕
【中吕】粉蝶儿北
贯云石 〔元代〕
念奴娇(过小孤山)
秦观 〔宋代〕
浣溪沙·散步山前春草香
张淑芳 〔宋代〕
渔父·收却纶竿落照红
纳兰性德 〔清代〕
采桑子·九日
绿头鸭(七夕)
浣溪沙·偕叔高子似宿山寺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