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3)明顺天府通州人,一说陕西临潼人,字道甫。万历二年进士。二十七年,以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诸府,在任十数年,以裁抑矿税使,议罢矿税,得民心,累官至户部尚书。时顾宪成讲学东林,与之深相结交。三十八年,朝中有人建议外僚入阁,意在三才,引起朝臣争论,形成党争。次年引退家居。四十三年,被诬盗皇木造私宅,落职为民。天启三年,起为南京户部尚书,未就卒。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