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鼎(1085-1147), 南宋政治家、词人。字元镇,自号得全居士。南宋解州闻喜(今属山西)人。宋高宗时的宰相。有《忠正德文集》10卷,清道光刊本。《四印斋所刻词》有《得全居士词》一卷,存词45首。
七月三日,将仕郎、守国子四门博士韩愈,谨奉书尚书阁下。
士之能享大名、显当世者,莫不有先达之士、负天下之望者为之前焉。士之能垂休光、照后世者,亦莫不有后进之士、负天下之望者,为之后焉。莫为之前,虽美而不彰;莫为之后,虽盛而不传。是二人者,未始不相须也。
然而千百载乃一相遇焉。岂上之人无可援、下之人无可推欤?何其相须之殷而相遇之疏也?其故在下之人负其能不肯谄其上,上之人负其位不肯顾其下。故高材多戚戚之穷,盛位无赫赫之光。是二人者之所为皆过也。未尝干之,不可谓上无其人;未尝求之,不可谓下无其人。愈之诵此言久矣,未尝敢以闻于人。
侧闻阁下抱不世之才,特立而独行,道方而事实,卷舒不随乎时,文武唯其所用,岂愈所谓其人哉?抑未闻后进之士,有遇知于左右、获礼于门下者,岂求之而未得邪?将志存乎立功,而事专乎报主,虽遇其人,未暇礼邪?何其宜闻而久不闻也?愈虽不才,其自处不敢后于恒人,阁下将求之而未得欤?古人有言:“请自隗始。”愈今者惟朝夕刍米、仆赁之资是急,不过费阁下一朝之享而足也。如曰:“吾志存乎立功,而事专乎报主。虽遇其人,未暇礼焉。”则非愈之所敢知也。世之龊龊者,既不足以语之;磊落奇伟之人,又不能听焉。则信乎命之穷也!
谨献旧所为文一十八首,如赐览观,亦足知其志之所存。愈恐惧再拜。
孙奇逢,字启泰,号钟元,北直容城入也。少倜傥,好奇节,而内行笃修;负经世之略,常欲赫然著功烈,而不可强以仕。先是,高攀龙、顾宪成讲学东林,海内士大夫立名义者多附焉。及天启初,逆奄魏忠贤得政,叨秽者争出其门,而目东林诸君子为党。由是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周顺昌、缪昌期次第死厂狱,祸及亲党。而奇逢独与定兴鹿正、张果中倾身为之,诸公卒赖以归骨,世所传“范阳三烈士”也。
方是时,孙承宗以大学士兼兵部尚书经略蓟、辽,奇逢之友归安茅元仪及鹿正之子善继皆在幕府。奇逢密上书承宗,承宗以军事疏请入见。忠贤大惧,绕御床而泣,以严旨遏承宗于中途。而世以此益高奇逢之义。台垣及巡抚交荐屡征,不起,承宗欲疏请以职方起赞军事,使元仪先之,奇逢亦不应也。其后畿内盗贼数骇,容城危困,乃携家入易州五公山,门生亲故从而相保者数百家,奇逢为教条部署守御,而弦歌不辍。
入国朝,以国子祭酒征,有司敦趣,卒固辞。移居新安,既而渡河,止苏门百泉。水部郎马光裕奉以夏峰田庐,逆率子弟躬耕,四方来学,愿留者,亦授田使耕,所居遂成聚。
奇逢始与鹿善继讲学,以象山、阳明为宗,及晚年,乃更和通朱子之说。其治身务自刻砥,执亲之丧,率兄弟庐墓侧凡六年。人无贤愚,苟问学,必开以性之所近,使自力于庸行。其与人无町畦,虽武夫悍卒工商隶圉野夫牧竖,必以诚意接之,用此名在天下,而人无忌嫉者。方杨、左在难,众皆为奇逢危,而忠贤左右皆近畿人,夙重奇逢质行,无不阴为之地者。鼎革后,诸公必欲强起奇逢,平凉胡廷佐曰:“人各有志,彼自乐处隐就闲,何故必令与吾侪一辙乎?”居夏峰二十有五年,卒,年九十有二。
河南北学者,岁时奉祀百泉书院,而容城与刘因、杨继盛同祀,保定与孙文正承宗、鹿忠节善继并祀学宫,天下无知与不知,皆称曰夏峰先生。
赞曰:先兄百川闻之夏峰之学者,征君尝语人曰:“吾始自分与杨、左诸贤同命,及涉乱离,可以犯死者数矣,而终无恙,是以学贵知命而不惑也。”征君论学之书甚具,其质行,学者谱焉,兹故不论,而独著其荦荦大者。方高阳孙少师以军事相属,先生力辞不就,众皆惜之,而少师再用再黜,讫无成功,《易》所谓“介于石,不终日”者,其殆庶几耶。
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清风徐来,水波不兴。举酒属客,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白露横江,水光接天。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冯 通:凭)
于是饮酒乐甚,扣舷而歌之。歌曰:“桂棹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
苏子愀然,正襟危坐,而问客曰:“何为其然也?”客曰:“‘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此非曹孟德之诗乎?西望夏口,东望武昌,山川相缪,郁乎苍苍,此非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方其破荆州,下江陵,顺流而东也,舳舻千里,旌旗蔽空,酾酒临江,横槊赋诗,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侣鱼虾而友麋鹿,驾一叶之扁舟,举匏樽以相属。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苏子曰:“客亦知夫水与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共适 一作:共食)
客喜而笑,洗盏更酌。肴核既尽,杯盘狼籍。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