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主遇,字嘉可,号壶公。顺德人。质敏博学,笃孝友。十赴秋闱不售,明熹宗天启七年(一六二七)中副榜,贡太学,祭酒孔贞运赏异之。主遇乐善好施,明桂王永历二年(一六四八)大饥,倡赈,存活数百家,人戴其德。居平,客来问,宇屦满户外。晚年荐秘书,以病辞免。优游林壑,绝迹公门。曾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诗社,为南园十二子之一。著有《自耕轩集》、《西游草》、《北游草》及《醉吟草》。清陈伯陶编《胜朝粤东遗民录》卷二有传。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