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马春游困驰逐,解鞍暂憩西城足。巍然双表逼云霄,阆苑蓬莱惊在目。
试窥洞府瞰仙宫,碧瓦朱甍光可烛。檐牙高喙总涂金,殿趾重铺皆砌玉。
雕墙画壁拥周遭,栀茜为泥间青绿。诸天相去仅尺五,寸草化身成丈六。
尘途彷佛遇群真,世界依稀藏一粟。龟趺屹屹载穹碑,揩眼含辛三四读。
乃云二阙在清都,能与苍生造冥福。谁知无益只劳民,骨间推髓心剜肉。
神输鬼运谅未难,即使为之应夜哭。忆昔鸠工庀材日,健卒赪肩车折轴。
是时秦晋正饥苦,不雨经时巫可暴。爷娘食子夫食妻,米石宁论钱一斛。
地下真应有劫灰,人间忍见生妖木。星摇石语皆缘此,下土彺夫谓神酷。
谁能因鬼见上帝,流涕长吁一披腹。移取寸椽并片瓦,已堪覆庇逃亡屋。
百金可惜台可无,薄已忧民除秘祝。归来偶读汉文纪,稽首吾君继芳躅。
费宏(1468年-1535年),字子充,号健斋。又号鹅湖,晚年自号湖东野老。江西省铅山县福惠乡烈桥人,明朝状元,内阁首辅。费宏自幼聪慧好学,13岁中信州府童子试“文元”,16岁中江西乡试“解元”,20岁中殿试“状元”,深受宪宗皇帝朱见深的赏识,把费宏留京任职。生于明朝中叶的费宏,少年聪慧,有济世之练达才干。仕途虽经曲折,然始终以高风亮节,与杨廷和、杨一清等人共治天下,深受君主、朝臣倚重,百姓称赞。
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
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太师也。不以诏,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毋废斯爵也!”
至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