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6—1418)明江西泰和人,字用之。洪武末举人。以才荐,知四会县。后历阳江,阳春诸县,皆以廉能称。永乐元年召与修《太祖实录》。书成,擢修撰。又代郑赐为《永乐大典》总裁。十五年帝至北京,太子监国,留辅太子。寻有人诬太子擅宥罪人,牵连及潜。下狱被杀。有《泊庵集》。
立部伎,鼓笛諠。舞双剑,跳七丸。袅巨索,掉长竿。太常部伎有等级,堂上者坐堂下立。
堂上坐部笙歌清,堂下立部鼓笛鸣。笙歌一声众侧耳,鼓笛万曲无人听。
立部贱,坐部贵。坐部退为立部伎,击鼓吹笙和杂戏。
立部又退何所任,始就乐悬操雅音。雅音替坏一至此,长令尔辈调宫徵。
圆丘后土郊祀时,言将此乐感神祇。欲望凤来百兽舞,何异北辕将适楚。
工师愚贱安足云,太常三卿尔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