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真傥荡人,草书如易耳。羲献百世师,拟步争尺咫。
长驱并颠旭,所至非易矣。笔势酒发之,将腕兵其指。
潜锋在浑沦,藏力于纤靡。恍恍迟速间,神妙出生死。
心以禅观通,随物得书旨。风云及虺蛇,信笔变不止。
一笔备一变,万变万象起。固足称草圣,多括类书史。
史迁尝自序,此作良有以。汗漫逾千言,灿烂连数纸。
初纸记子美,曾补龟玉毁。山谷亦未见,曾遭穆父鄙。
后人况肉眼,狐鼠得疑似。丧乱七百年,天岂慭遗此。
今日复何日,所遇亦天使。未能寻文读,且以指画几。
叹羡及末卷,题识惊娓娓。名衔十有六,尚漏薛刘米。
西台与祁国,绪论甫先启。同叔相诺唯,公卷特许纪。
此辈推名流,逐逐到馀子。非惟致赞颂,流传悉源委。
譬群介辅宾,传命以成礼。譬徵十朋龟,信吉无馀拟。
季子肯拓致,我诗系其尾。南州肯勒石,万本播不已。
不然此纸者,孤注安足倚。
沈周(1427~1509)明代杰出书画家。字启南,号石田、白石翁、玉田生、居竹居主人等。汉族,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生於明宣德二年,卒於明正德四年,享年八十三岁。不应科举,专事诗文、书画,是明代中期文人画“吴派”的开创者,与文徵明、唐寅、仇英并称“明四家”。传世作品有《庐山高图》、《秋林话旧图》、《沧州趣图》。著有《石田集》、《客座新闻》等。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蓲’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晳,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阁于山与湖之间,山围如屏,湖绕如带,山与湖交相袭也。虞山,嶞山也。蜿蜒西属,至是则如密如防,环拱而不忍去。西湖连延数里,缭如周墙。湖之为陂为寖 者,弥望如江流。山与湖之形,经斯地也,若胥变焉。阁屹起平田之中,无垣屋之蔽,无藩离之限,背负云气,胸荡烟水,阴阳晦明,开敛变怪,皆不得遁去豪末。
阁既成,主人与客,登而乐之,谋所以名其阁者。
主人复于客曰:“客亦知河伯之自多于水乎?今吾与子亦犹是也。尝试与子直前楹而望,阳山箭缺,累如重甗。吴王拜郊之 台,已为黍离荆棘矣。逦迤而西,江上诸山,参错如眉黛,吴海国、康蕲国之壁垒,亦已荡为江流矣。下上千百年,英雄战争割据,杳然不可以复迹,而况于斯阁 欤?又况于吾与子以眇然之躯,寄于斯阁者欤?吾与子登斯阁也,欣然骋望,举酒相属,已不免哑然自笑,而何怪于人世之还而相笑与?”
客曰:“不然。于天地之间有山与湖,于山与湖之间有斯阁,于斯阁之中有吾与子。吾与子相与晞朝阳而浴夕月,钓清流而弋高风,其视人世之区区以井蛙相跨峙而以腐鼠相吓也为何如哉?吾闻之,万物莫不然,莫不非。因其所非而非之,是以小河伯而大海若,少仲尼而轻伯夷,因其所然而然之,则夫夔蚿之相怜,鯈鱼之出游,皆动乎天机而无所待也。吾与子之相乐也,人世之相笑也,皆彼是之两行也,而又何间焉?”
主人曰:“善哉!吾不能辩也。”姑以秋水名阁,而书之以为记。崇祯四年三月初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