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无心打扮登上宫院高台,心绪恨怨眉头紧锁不开。
即使皇帝幸临也是无益,狠心君王自带美人前来。
注释
东都望幸:东都指洛阳,那里的宫女们盼望皇帝的幸临。
珠翠:宫中美女头上佩饰的珍珠宝物。
高台:宫中的高楼。
眉月:弯弯的眉毛象初月一样美丽。
连娟:美好的样子。
恨不开:愁眉不展。
据五代王定保的《唐摭言》卷九“好知己恶及第”条云:“邵安石,连州人也。高湘侍郎南迁归阔,途次连江,安石以所业投献遇知,遂攀至整下。湘主文,安石摧第。诗人章碣赋《东都望幸》讽刺之。”可知这首诗为讽刺唐代科举制度中拘私舞弊的情形而作的。
《诗品》的作者司空图说:“不着一字,尽得风流。”苏东坡讲:“言有尽而意无穷。”《说诗粹语》的作者沈德潜也说:“诗要讲弦外音,味外味。”都是说诗要含蓄蕴藉,要有言外之意,才能使人读了感到诗意深厚,有无穷的意味。这首诗就有这个特点。从表面上看,这首诗写的是失幸的官女怨恨君王的无情,然而仔细读来,却大有深意。诗人把准备应试的考生比作望幸的宫女,把主考官比作君王,把“美人”比做因主考官询私情而得中者。诗中含而不露,却又无情地讽刺了唐代科举制度中拘私舞弊的情形。
诗人一开笔,便描绘了一个登上高台而无心打扮愁眉紧锁愤慈难平的官女形象。第一句是写失幸官女怨恨之情态。第二句则进一步描写这个官女愁怨的面容。上一句是对官女体态的勾勒,下一句是对宫女的面容表情工笔细描。二者互相补充,相互映衬、便将望幸官女的情态、心绪,由表及里地合盘托出。既有表情的愁怨、又有内心的愤慈。作者匠心独运,借宫女之情,官女之态含而不露地将当时考生情态真实地表现出来。从宫女的“懒修珠翠”“眉······不开”,可以看到考生恨怨之看到考生愤慈之意。宫女对皇帝的恨怨正是考生对主考的恨怨。两句诗未着考生一字,考生的音容,表情与情怨内心的活动便悄然表露。可见诗人含蓄的笔法运用得十分纯熟。
第三句在全诗结构上又掀波澜,在前两句的基础上,诗人又宕开一笔:即使将皇帝望来,也全然无益。这一笔使诗情更深,使诗味更浓。乍看“纵使东巡”四字,会为望幸的宫女庆幸,皇帝还算有情,终于来了,为之一喜,可是再读“也无益”三字,会为之一惊,这样一喜一惊,更引人深思,使诗在跌宕中上升至理性高度,悟出一条道理。紧接第四句,一语道破:“君王自领美人来。”君王已经有了心上人了。这句如定音的锣鼓,既点明了“懒修珠翠”、“眉月连娟恨不开”的原因,又总括地指出“也无益”的道理,也说明了美丽的宫女失宠的原因是由于皇帝的偏爱。而考生寒窗十年不得中的原因也就清楚了,原来是由于主考官的狗私舞弊,他们早就有了“意中人”。该诗语言锐利泼辣,一针见血地道出了要害所在,具有很强的社会意义。
全诗文情自然,比拟切至,妙用隐喻,而能使人心领神会,感到含蓄有味。诗的语言也颇有特色。三、四两句自然流畅,犹如口语。一、二两句瑰丽多姿,雕饰工巧。“懒修珠翠”、“眉月连娟”等寥寥几字,把宫女姣美的形貌和懒洋洋的情态描绘得惟妙惟肖。愈写出宫女之美,愈显出“君王”之恶,是富有表现力的。诗中形象优美,除别有寓意外,仍然具有作为宫怨诗的完整的意境。方干《赠进士章碣》诗云:“织锦虽云用旧机,抽梭起样更新奇”,这首小诗用的虽是传统的比兴手法,却写得新颖别致,也可以说是“用旧机”织出的新“锦”。▲
鹪鹩,小鸟也,生于蒿莱之间,长于藩篱之下,翔集寻常之内,而生生之理足矣。色浅体陋,不为人用,形微处卑,物莫之害,繁滋族类,乘居匹游,翩翩然有以自乐也。彼鹫鹗惊鸿,孔雀翡翠,或淩赤霄之际,或托绝垠之外,翰举足以冲天,觜距足以自卫,然皆负矰婴缴,羽毛入贡。何者?有用于人也。夫言有浅而可以托深,类有微而可以喻大,故赋之云尔。
何造化之多端兮,播群形于万类。惟鹪鹩之微禽兮,亦摄生而受气。育翩翾之陋体,无玄黄以自贵。毛弗施于器用,肉弗登于俎味。鹰鹯过犹俄翼,尚何惧于罿罻。翳荟蒙笼,是焉游集。飞不飘扬,翔不翕习。其居易容,其求易给。巢林不过一枝,每食不过数粒。栖无所滞,游无所盘。匪陋荆棘,匪荣茞兰。动翼而逸,投足而安。委命顺理,与物无患。
伊兹禽之无知,何处身之似智。不怀宝以贾害,不饰表以招累。静守约而不矜,动因循以简易。任自然以为资,无诱慕于世伪。雕鹖介其觜距,鹄鹭轶于云际。稚鸡窜于幽险,孔翠生乎遐裔。彼晨凫与归雁,又矫翼而增逝。咸美羽而丰肌,故无罪而皆毙。徒衔芦以避缴,终为戮于此世。苍鹰鸷而受譄,鹦鹉惠而入笼。屈猛志以服养,块幽絷于九重。变音声以顺旨,思摧翮而为庸。恋钟岱之林野,慕陇坻之高松。虽蒙幸于今日,未若畴昔之从容。
海鸟鶢鶋,避风而至。条枝巨雀,踰岭自致。提挈万里,飘飖逼畏。夫唯体大妨物,而形瑰足玮也。阴阳陶蒸,万品一区。巨细舛错,种繁类殊。鹪螟巢于蚊睫,大鹏弥乎天隅。将以上方不足,而下比有余。普天壤以遐观,吾又安知大小之所如?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