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审言〔唐代〕
杜审言
杜审言(约645-708),字必简,汉族,中国唐朝襄州襄阳人,是大诗人杜甫的祖父。唐高宗咸亨进士,唐中宗时,因与张易之兄弟交往,被流放峰州(今越南越池东南)。曾任隰城尉、洛阳丞等小官,累官修文馆直学士,少与李峤、崔融、苏味道齐名,称“文章四友”,是唐代“近体诗”的奠基人之一,作品多朴素自然。其五言律诗,格律谨严。
自吟拙什因有所怀
白居易 〔唐代〕
懒病每多暇,暇来何所为。未能抛笔研,时作一篇诗。
诗成澹无味,多被众人嗤。上怪落声韵,下嫌拙言词。
时时自吟咏,吟罢有所思。苏州及彭泽,与我不同时。
此外复谁爱,唯有元微之。谪向江陵府,三年作判司。
向去二千里,诗成远不知。
病中诗十五首 岁暮呈思黯相公皇甫朗之及梦得尚书
岁暮皤然一老夫,十分流辈九分无。莫嫌身病人扶侍,犹胜无身可遣扶。
臧僖伯谏观鱼
左丘明 〔先秦〕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杂剧·崔莺莺待月西厢记·张君瑞害相思(第三本)
王实甫 〔元代〕
【越调】小桃红_寄鉴湖诸友
张可久 〔元代〕
清江引·相思
徐再思 〔元代〕
宫中调笑·团扇
王建 〔唐代〕
如梦令·满院落花春寂
杨冠卿 〔宋代〕
沁园春·梦孚若
刘克庄 〔宋代〕
木兰花·拟古决绝词柬友
纳兰性德 〔清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