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榘(1164-1224),江西庐陵人,宋抗金名臣胡铨之孙。淳熙十四年(1187),24岁的胡榘以监庆元比较务摄任(暂代)象山县令,监比较务是州衙监管各县酒务(当时酒类属国家专买)的职事官员。淳熙十五年,李孟传就任象山令,胡榘去职。可就在十四年秋,胡榘到象邑之西山(西谷)赏丹桂,赞叹之余,引发诗兴,写了一首《咏丹桂》,在宽阔的联想和想像中,浓墨重彩地渲染了丹桂的风采。“象山县令诗咏象山花”成了一时传闻,此诗也不胫而走,被广泛传抄。
淳熙丁酉,自江陵移帅隆兴,到官之三月被召,司马监、赵卿、王漕饯别。司马赋《水调歌头》,席间次韵。时王公明枢密薨,坐客终夕为兴门户之叹,故前章及之。
我饮不须劝,正怕酒樽空。别离亦复何恨?此别恨匆匆。头上貂蝉贵客,苑外麒麟高冢,人世竟谁雄?一笑出门去,千里落花风。
孙刘辈,能使我,不为公。余发种种如是,此事付渠侬。但觉平生湖海,除了醉吟风月,此外百无功。毫发皆帝力,更乞鉴湖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