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黼,南宋石埭(安徽省石台县)人。淳熙十四(1187)进士,初授崇德县尉,转升州录事参军,后任余杭知县,迁太仆寺簿。端平初年,任四川制置副使兼成都知府。三年(1236)元军逼近成都,时城内兵不足七百人,丁黼多次上疏告急,又遣子赴京求援,然援军未至,丁二次出城应战,说:“我职责就是镇守疆土。”终因寡不敌众,被元军包围,中箭身亡。朝廷嘉其忠心,赐光禄大夫、显谟阁学士。后又加封银青光禄大夫,赐谥号“恭慰”,并束力令在石埭建立“褒忠祠”。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宣子说,乃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