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英(1811~1869),字硕芝,又字实之,号迂谷,清淡水厅人。咸丰九年(1859)举人。少时受业于庠生黄德辉、举人陈六山、拔贡郑用鉴及其长兄陈维藻。道光二十五年(1845)任福建闽县教谕;咸丰元年(1851),台湾道徐宗干举为孝廉方正;咸丰九年(1859)乡试中举,授内阁中书。回籍后掌教于仰山、学海两书院。同治元年(1862),戴万生起事,因助饷捐得四品头衔,并获赏戴花翎。晚年建读书之处于剑潭畔,名曰「太古巢」,著有《乡党质疑》、《偷闲录》、《太古巢联集》等。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宣子说,乃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