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绍尧(1871~1917),字悔之,台湾彰化人。日本领台后,曾任大庄(今彰化县大村乡)区长,在地方上颇负名望。赖氏与雾峰著名诗人林痴仙、林幼春叔侄交情甚笃,三人早在明治卅四年(1901)左右,即以「栎社」为名,共同结社吟诗。明治卅九年(1906)栎社组织化之后,苑里文人蔡启运因最年长,在该社居于领导性的地位,蔡氏于明治四十三年(1911)去世后,栎社于次年(1912)改正社则,定置社长一名、理事六名,赖绍尧被推选为首任社长,直到大正六年(1917)去世后,始由傅锡祺接任。
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兑命》曰:“学学半。”其此之谓乎?
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记》曰:“蛾子时术之。”其此之谓乎!
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宵雅》肄三,官其始也。入学鼓箧,孙其业也。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未卜禘不视学,游其志也。时观而勿、语存其心也。幼者听而弗问,学不躐等也。此七者,教之大伦也。《记》曰:“凡学,官先事,士先志。”其此之谓乎!
大学之法:禁于未发之谓豫;当其可之谓时;不凌节而施之谓孙;相观而善之谓摩。此四者,教之所由兴也。发然后禁,则扞格而不胜;时过然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杂施而不孙,则坏乱而不修;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燕朋逆其师,燕辟废其学。此六者,教之所由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