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琛(1848—1935年),字伯潜,号弢庵、陶庵、听水老人。汉族,福建闽县(今福州市)螺洲人。刑部尚书陈若霖曾孙,晚清大臣,学者,官至正红旗汉军副都统、内阁弼德院顾问大臣,为毓庆宫宣统皇帝授读。中法战争后因参与褒举唐炯、徐延投统办军务失当事,遭部议连降九级,从此投闲家居达二十五年之久。赋闲期间,热心家乡教育事业。宣统元年(1909年),复调京充礼学馆总裁,辛亥革命后仍为溥仪之师,1935年卒于京寓,得逊清“文忠”谥号及“太师”觐赠 。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