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朝服绶带遗弃在尘世之境,赶赴青山拜谒佛教道场。
黄金为绳显示觉悟之路,乘上宝筏渡过惑人迷川。
岭上高树拢聚构成飞栱一般,岩上红花盛开掩盖山谷的泉水。
佛塔高耸是海上日出的标志,佛楼雄伟依傍大江烟云缭绕。
佛烟香气传遍欲界色界无色界,佛钟敲响声连万壑千川。
手中念珠如秋日莲子成熟满把满串,繁茂的松树团团圆圆如月。
鸟儿相聚疑是为听法而来,龙王亦来参加原为护法而来。
惭愧我无洋洋兮若江河般的流水声韵,可以混为伯牙的琴上之声。
注释
孟浩然:唐代山水田园诗人,李白好友。
朱绂(fú):古代礼服上的红色蔽膝,后多借指官服。此代指官职。
梵(fàn)筵(yán):佛教道场等宗教仪式。唐陈子昂《夏日游晖上人房》诗:“山水开精舍,琴歌列梵筵。”
金绳:佛经谓离垢国用以分别界限的金制绳索。典出《法华经》。
宝筏:指船。佛教语,比喻引导众生渡过苦海到达彼岸的佛法。迷川:指众生为欲念所蔽而陷于迷障的生活,与“苦海”的意思相类似。
栱(gǒng):立柱和横梁之间成弓形的承重结构。
谷泉:山谷间所出的泉水。
江烟:指江上的云气、烟霭。
香气:指佛寺里的香火烟雾。三天:即“三界”的意思,佛家把“欲界”、“色界”、“无色界”称为“三界”,这里的“三天下”犹言“天下”。
“鸟聚”句:王琦注:“《法苑珠林》:舍卫国涯树梢舍众集之时,猕猴飞鸟群类数千悉来听法,寂寞无声,事竟即去,各还所止。”
“龙参”句:佛教认为龙王护持佛法。
流水韵:指美妙的乐曲。
参考资料:
“朱绂遗尘境,青山谒梵筵。”“朱绂”此处用以指代游者,正显示其身份之尊贵。“尘境”与“梵筵”相对,一指世俗生活的地方,一指超脱红尘的佛寺。诗人陪同这位贵人离开了世俗的境地,来到这青山环抱之中拜谒佛寺。
“金绳开觉路,宝筏度迷川”两句纯用佛典当中的用语。“这两句是说佛法能开启众生觉悟的道路,能超度众生脱离迷川,到达理想的彼岸世界。诗人这里是借眼前之景既赞颂了佛寺、佛法,又赞颂了来游禅寺的人。
“岭树攒飞拱”以下四句是从宏观上描绘佛寺之壮观,也是诗人刚入禅寺所看到的景色。山岭上茂密的树木簇拥着寺庙的飞栱;岩石边的繁花覆盖着谷中的幽泉;寺中的高塔,高耸入云,似乎凌驾于海日之上;而雄伟的殿宇,气势非凡,又好象超出于江烟之上。“海日”、“江烟”在这里无非是用以烘托“塔形”与“楼势”,不一定意味着这禅寺真的在海边江上。所以对诗意的解释不必过于拘泥。这四句诗不但对仗工整,而且用词精妙。“攒”、“覆”、“标”、“出”四个字把环境的幽美,庙宇的雄伟写尽写足了,也写活了。
“香气三天下,钟声万壑连。”随着这两句诗的展开,诗人之笔深入到了佛堂之中。由此可以体会到全诗似乎是由外而内逐步深入的。佛寺里的香烟弥散于“三天下”,宏亮的钟声在千丘万壑之间回荡不绝,象征着佛门广大,其影响正普及于天下。这两句诗气魄宏伟,正是李太白的一贯诗风。
“荷秋珠已满,松密盖初圆”这是进入到禅堂深处了。这两句虽仍是写景,却隐含着佛理。秋天荷叶上布满了晶莹的露珠,繁茂的松树已亭亭如盖。这两句描摹景色,细致入微。“已”、“初”两字用得十分确切,“圆”、“满”更是语带双关。“圆”,“满”两字一方面赋于荷珠、松盖以鲜明的形象和勃勃的生机,准确地传达出荷珠松盖的神韵情致;另一方面又隐含着禅机。钱钟书在《谈艺录》中有一节“说圆”写道:“释书屡以十五夜满月喻正遍智”。他广征博引上座大众诸部经典,如《文殊师利问菩提经》《杂阿含经》《增壹阿含经》等等中的各类例子。可见以“圆”“满”作为“如来智慧”的形容在佛家经典中是比较普遍的,所以人们也说功德圆满之类的话。诗人在这里揉诗意禅趣于一体,可谓巧妙之至。
“鸟聚疑闻法,龙参若护禅”两句进一步借写景点明身在佛寺,也像“鸟”与“龙”一样受到佛理佛法的薰染,体验到佛法的威力。
“愧非流水韵,叨入伯牙弦”两句借用伯牙钟子期的故事,自谦和的诗愧非知音。《吕氏春秋》载:伯牙鼓琴,遇钟子期,伯牙志在泰山,子期说:“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泰山!”过了一会儿,伯牙志在流水,子期又说:“善哉乎鼓琴,汤汤乎若流水!”从此“高山流水”成了“知音”的象征。
李白一生与道教关系密切,自称“臣是酒中仙”,以贺知章赠给的佳号“谪仙人”自傲。但是他与佛教的关系也同样十分密切,他自称“青莲居士”,并有诗言道:“金粟如来是后身。”据有人统计,与李白交游的僧人有三十余人,他还曾从两位高僧学法。他寄居过的佛寺寺院有名可考的便有二十余座,他写的有关佛教的诗文有五十多篇。李白在这首诗中用了大量应景的佛家典故,胡震亨曾说道:“诗家拈教乘中题,当既用教乘中语义,旁撷外典补凑,便非当行。”李白在这首诗中基本上是为了应景而用佛典语,但他用得精工,用得巧妙,景语佛语熔于一炉。这就表现了他的诗学佛学造诣均卓越非凡。这首诗音律精严,对仗工稳,是一首典型的律诗。确实,最能表现李白心胸、抱负、胆识的是他的乐府古风之中的许多不朽之作,但这首诗虽是应酬之作,仍表现出他超凡脱俗的横溢的才华,于“端整”中不失“飘逸”。诗中没有明写游禅寺,但几乎每一句每一字都不离一个“禅”字,使人一下子便能悟到诗人说的是禅寺,这些地方也可见诗人深厚的功力。
这首诗也许不能代表李白诗作中主要方面,但正因为其独特更说明了它不可忽视的价值。恰如要全面地了解杜甫,除了“三吏”三别”之外,《秋兴八首》也不可不读一样,读读这首诗,对全面了解李白是会有帮助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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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与李唐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为醉时写就,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明堂赋》《早发白帝城》等多首。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