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尚师位,家崇儒门。禀道毓德,讲艺立言。浚明爽曙,达义兹昏。
永瞻先觉,顾惟后昆。
大人长物,继天接圣。时屯必亨,运蒙则正。偃闭武术,阐扬文令。
庶士倾风,万流仰镜。
虞痒饰馆,壑图炳睟。怀仁憬集,抱智麇至。踵门陈书,蹑屩献器。
澡身玄渊,宅心道秘。
伊昔周储,聿光往记。思皇世哲,体元作嗣。资此夙知,降从经志。
剔彼前文,规周矩值。
正殿虚筵,司分简日。尚席函丈,丞疑奉帙。侍言称辞,惇史秉笔。
妙识几音,王载有述。
肆议芳讯,大教克明。敬躯祀典,告奠圣灵。礼属观盥,乐荐歌笙。
昭事是肃,俎实非馨。
献终袭吉,即宫广燕。堂设象筵,庭宿金悬。台保兼徽,皇戚比彦。
肴乾酒澄,端服整弁。
六官视命,九宾相仪。缨笏币序,巾卷充街。都庄云动,野馗风驰。
伦周伍汉,超哉邈猗。
清晖在天,容光必照。物任其情,理宣其奥。妄先国胄,侧闻邦教。
徒愧微冥,终谢智效。
颜延之(384~456年),字延年,南朝宋文学家。祖籍琅邪临沂(今山东临沂)。曾祖含,右光禄大夫。祖约,零陵太守。父显,护军司马。少孤贫,居陋室,好读书,无所不览,文章之美,冠绝当时,与谢灵运并称“颜谢”。嗜酒,不护细行,年三十犹未婚娶。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晋侯合诸侯于扈,平宋也。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文公二年,朝于齐;四年,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有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